媒体报道,一男子入职某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男子离职后公司却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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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9年3月,陆某到一家公司面试,通过层层选拔,顺利成为该公司创意中心的总经理。双方针对薪资一事,达成协议,实习期工资为税后72800元/月,转正后的工资为税后91000元/月。之后,陆某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但公司未签字盖章。

陆某离职后,公司认为陆某存在虚构的教育经历以及工作经历行为,不应该拿这么高的工资,因此主张双方于2019年3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要求陆某返还公司多付的工资款30万元,案件历经仲裁、诉讼。

对于外界质疑,陆某为自己辩解称,尽管存在虚构学历及工作经历的事实,但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胜任自身的职位,也得到了公司领导及同事的认可,公司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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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游侠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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