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广东省湛江市的邱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起弟弟遇害一事,觉得十分痛心。他说距离弟弟在派出所休息室被同事杀害,已经过去了两年了,尽管警方给出的鉴定结论是凶手有精神病,但家里人还是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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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邱先生所说,他的弟弟邱某是1989年生人,于2014年通过招聘进入珠海市公安局工作,成为了当地派出所的一名辅警。当时与邱某一同做辅警的还有好几个人,其中就包含将其杀害的凶手李某。李某是黑龙江人,性格与弟弟有些合不来,但二人一直没有产生过特别大的冲突。

邱某出意外的那天,他还正在派出所的休息室里熟睡,李某来到现场之后,举刀朝着邱某身上连刺10多刀,将其杀害,现场十分惨烈。邱先生回忆,在事情发生之后,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还为弟弟组织过募捐活动,募得了10万多元的爱心款。

邱先生拿出了此案的司法文书,文书上显示,在事情发生的当天,李某就已经被警方羁押。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已经犯了故意杀人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公诉。检察院在指控的时候认为,李某之所以将邱某杀害,是因为他觉得邱某在自己的饮用水中下了毒,还说自己偷东西,让李某怀恨在心。

案发之后,当地的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也为李某做过精神方面的鉴定,鉴定显示李某在案发期间处于妄想性障碍疾病期,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有所削弱。该鉴定机构认为,李某在此次危害行为中属于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去年4月13日,香洲区法院在一审判决时认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赔偿原告家属丧葬费5.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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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院的这一判决,邱某的家人有些不能接受。派出所在招警务人员(包括辅警)的时候都会进行体检,而且每年都会为他们做检查,如果李某真的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派出所怎么会不知道呢?难道他们会招带有精神疾病的辅警上岗吗?除此之外,邱先生还认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按理说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此案也应该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为什么此案却交给了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

5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被害人邱某的妻子选择了民事上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判定李某的亲属赔偿邱某妻子10万元。至于刑事案件部分,邱先生表示他们会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能为弟弟讨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