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江苏南通15岁少年被殴致死案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红星新闻记者从受害者母亲葛女士及庭审现场获悉,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范某因案发时未成年,以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对于判决结果,葛女士表示不太满意,“未成年判了14年,换我儿子生命,我还是心里不平衡。我会和律师商量,看后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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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5月7日,葛女士的儿子南通市小海中学初三学生小盛因与14岁同学范某发生矛盾,后被范某伙同社会人员蔡某在校外殴打致死。2021年1月18日,该案开庭未当庭宣判。

5月10日,开庭前,受害者小盛母亲葛女士称,案发后嫌犯家属未主动道歉及赔偿,她们原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来决定撤回,要求重判嫌犯。

被告人范某家属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作为家长她们会承担孩子犯错的后果,会尽力去赔偿。至于为什么没有登门道歉,杨女士称受害者家属情绪激动,她们害怕见面发生意外,一直在等机会道歉。

红星新闻记者 潘俊文 范鱼 缪睿哲

编辑 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