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高端人才”张某在北京某公司离职后,企业发现其学历跟履历造假,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工资3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57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布了这起案件的二审判决,法院维持原判,裁定该名员工需返还工资30万元。

案件可追溯至2019年,张某应聘北京某公司创意中心总经理职位,自称毕业于“芝加哥艺术学院”,有10年从业经验,期望薪资为年薪200万元。

该公司录用后,提供试用期薪酬为税后72800元/月,转正后薪酬为税后91000元/月,远高于公司其他同级别管理者。

公司方面称,张某入职后,在负责某广告项目时极不负责,导致拍摄成本严重超支,没有产出成果,57万预付款完全泡汤,项目停滞,出差后突然提出辞职,不做任何交接。

不良的工作表现导致公司对其进行深入的专项调查,有3个关键点:

①多次要求提供文凭却始终无果

②其称2010年-2014年期间供职过的公司并不存在

③出具离职证明的公司是“皮包公司”,而且法人就是张某自己

也就是说其所谓的10年从业经历,水分相当大。公司认为,张某在入职时已构成欺诈。

员工这边的说法,大概意思就是:承认文凭虚假和任职经历不实,但工作能力已经得到公司认可,否则公司可以在应聘时不予录用,或者在试用期辞退,公司不能因此质疑其工作能力。而且公司不查明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是公司的责任,个人不为此负责。

在这起案件中还有很关键的一点,当初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仅有张某的签字,公司并没有盖章或签字。因此法院认为合同不成立,张某提供学历造假、虚构工作经历等行为,侵害了公司的知情权,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对公司主张予以支持,张某需返还工资款30万元。但因为证据不足法院没有对公司另外主张的57万元赔偿予以支持。

双方均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员工学历、履历造假,公司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有律师对上述案件表示,能追回工资的情况实属少见。一般来说,发现员工学历或经历造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很可能理亏的是企业方。

对这类劳动纠纷案件,法院在审查时一般会考虑劳动者的虚假信息部分,是否构成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关键因素,以及是否对工作产生实质影响。

如果企业在招聘时没有明确学历是录用条件之一,那么应聘者进行学历造假,而且后续工作能力出色。这时候企业因其学历造假而解除劳动合同,也很可能会被判定赔偿。

相反,如果企业在员工入职前就明确学历门槛,且在实质工作中员工工作能力不符其学历水平,其员工的造假行为会被认定欺诈,双方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

面对学历造假情况,企业如何降低招聘风险?

在《令人心动的offer》第二季综艺节目中,表现突出的实习生何旻哲因被网友扒出简历造假,最终公开道歉,成为职业生涯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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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电视节目还敢造假,现实情况中的造假就更多了。不少求职人员为求得心仪工作,不惜铤而走险。在知乎上随便一搜也能找到很多造假自述。

而对用人单位来说,学历造假、经历造假的员工,其不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和与夸大的工作能力,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如上述案件中这家北京公司,虽然法院判决该名员工退还30万元工资,但是其在职期间主导的广告项目停滞,让公司平白无故蒙受57万元损失也是事实。

很多中小企业对招聘合规流程不谨慎不重视,往往容易吃亏。建议企业在招聘时可以主动要求候选人必须提供完整的文凭资料,并在学信网进行学历查证,尤其对职位特别高的候选人,调查工作应尽量在面试阶段或试用期阶段进行等,从而降低招聘风险。

此外也要注意在招聘时应当明确招聘的录用条件,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