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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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2012年,交宅基地款4万元整,直至现在钱没退,宅基地也没批下来,前任村委主任下台,后任主任也不处理,多次沟通无结果,给我们开的票上面盖的财务章和大队公章,希望区领导督促一下村领导把我们的购买宅基地款退了,谢谢区政府领导忘领导给予解决。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根据忻府区北义井乡人民政府反馈,现答复如下:根据调查,当时交款地块,因手续不健全,不符合审批条件,支村委会议决定对所交款项计入村内支出账目并进行退还。现村集体经济困难,暂无力全部支付,待村集体经济壮大后,村委将逐年进行解决,乡党委、政府也将持续关注督促。感谢您对忻府区政府网站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