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王宝强和马蓉居然还有后续,王宝强起诉马蓉男闺蜜,胜诉了!

距离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已有5年之久,没想到马蓉王宝强的纠葛现在还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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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王宝强与范立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王宝强名誉权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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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名誉权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判决范立在其本人微博账号“粒不再”上向王宝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证费、律师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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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胜诉

王宝强起诉范立使用昵称“粒不再”分别在2016年8月6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2日发布三条侵权微博,“利用公众人物身份,调动水军,煽动网民”,“鱼目混珠者,混淆视听者,添油加醋者,颠倒黑白者“,”马蓉女士被王宝强殴打 “等内容,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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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三条原动态已被范立删除,但在当时可是引发了不小的影响。

王宝强诉范立三条微博侵权

法院判决,范立在2016年的微博中使用“调动水军,煽动网民,漫灌式的语言暴力和人身攻击”等语言容易让社会公众对王宝强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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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未直接点名王宝强,但根据这类表述,法院判定范立针对的就是王宝强,并判决其行为:“构成对王宝强的诽谤以及名誉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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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过程中,虽然范立向法院提交了新浪微博的截图,但是无法证明评论、转发马蓉微博的用户是王宝强调动的,更无法证明王宝强发布微博的行为与网民评论转发马蓉微博之间的关联。

法院判决“粒不再”2016的微博构成侵权

同时,法院判定,“粒不再“2018年发布的两条微博并不构成侵权。其中,2018年8月的微博中”鱼目混珠“、”颠倒黑白“等言论意在澄清微博账号”公益达人-马蓉蓉“并非马蓉本人,不指向王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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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粒不再”2018 年的两条微博不构成侵权

王宝强主张被告范立存在捏造事实的情况,而法院判决“虽然个别用语存在争议,但仍属于法律上要求当事人应保持适当宽容度的言论,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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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在2018年12月,网曝马蓉与王宝强发生冲突,并遭到其殴打,事发后,双方各执一词,范立 的账号“粒不再”受马蓉委托发布声明,在声明中详述的两人发生冲突的过程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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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中主要内容有三:

一是称事发地点为马蓉名下房产;

二是指责王宝强未依照法院判决将孩子交给马蓉,并且还不让马蓉见孩子;

三是称王宝强确实殴打了马蓉,并抢走了马蓉的手机,而手机中有录像,可以证明王宝强及其经纪人长期辱骂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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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条动态并未被法院判定为有损王宝强名誉,但针对范立声明中所提到的几条,法院称其“存在捏造事实的情况”,并在判决书中还原了事情的真相:

“1、马蓉实际存在非法入侵王宝强住宅的情况;

2、王宝强不存在拒绝让马蓉接孩子的情况;

3、王宝强不存在殴打、辱骂马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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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判决书中也证实,该条动态确实是范立受马蓉委托后所发,言论来源于马蓉个人的单方陈述。如此说来,真正说谎、散播谣言的源头还是马蓉。

马蓉范立狼狈为奸,曾撬锁王宝强家

对于范立的身份,判决书中也有透露:1986年10月出生,陕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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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和马蓉同龄,二人还是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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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马蓉在21岁时便与王宝强相识,这位播音主持出身的西北大学校花毕业后便与王宝强结婚,两人育有一儿一女。

2016年,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马蓉和王宝强经纪人宋喆的不当恋情曝光,东窗事发,马蓉一度成为人人喊打的潘金莲。这几乎成为当年娱乐圈最热门的新闻。

王宝强离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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