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消息,因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销售,且未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郑州元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被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罚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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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消息迅速引起网友们注意,作为一家房地产公司,做出这样的事情是不懂法律,还有有意为之?一些网友甚至留言:活该!

据天眼查APP,郑州元通房地产为河南元通纺织集团旗下公司。

编辑:李潇 审核:李俊晓

【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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