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浦市人民法院对一名妨害司法拍卖的男子予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这是荔浦法院首例针对妨害司法拍卖作出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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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王某用位于荔浦市滨江的两处房产作为抵押向当地银行借款257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和王某均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该银行诉至法院。文书生效后,张某和王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张某位于荔浦市滨江综合大市场的房屋两栋,之后将上述房屋移送司法拍卖,现该房屋处于拍卖公告期。其间,有人举报称公示拍卖的两处房屋显眼位置均张贴了“屋主回购、谢绝看房、趁火打劫、后果自负”等字样的标语。执行法官经过电话询问、核实,属被执行人张某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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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张某为了阻碍法院拍卖,觉得法院工作人员无暇顾及,且其有购回此房产的想法,于是张贴标语把看房之人挡在门外,以此来阻挠标的物的正常拍卖,扰乱拍卖秩序。执行法官责令其当日将标语清理干净,配合法院完成司法拍卖程序,张某满口答应。直至第二天,执行人员来到两套拍卖房产的现场,发现被执行人不但不撤下标语,还变本加厉,将标语重新制作,字迹显得更大更醒目。于是,执行法官将张某强制传唤至法院,对他进行批评教育、训诫,告知其这种行为严重者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过一番谈话,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面对执行法官进行深刻检讨,表示不会再阻挠法院的正常执行程序,并写下了《悔过书》,自愿接受荔浦市人民法院罚款一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

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现被执行人财产变现的重要强制执行措施之一,恶意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供稿、图片:韦超 曾德艳

定稿、编辑:欧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