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若冰

引发社会关注的“山东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一事有了新进展,日前,法院已经裁决对其执行收监。(5月10日 新华网)

朱某宇“纸面服刑”14年,谁是“保护伞”?

2020年1月10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以朱某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责令其退赔受害人1097万元。朱某宇不服,提出上诉。同年4月1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二审之后朱某宇并没有入狱服刑,而是以“保外就医”之名继续逍遥法外。

那么,是谁为朱某宇“保外就医”大开方便之门的呢?

我们来看来龙去脉:2020年12月,受害人张玉刚反映“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一事,经媒体报道引发了社会关注。同年12月12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朱某宇暂予监外执行案情况通报》,经详细调查,确认朱某宇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但受害人张玉刚并不认可调查结果,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更换医院对朱某宇进行体检。重新体检后,经认定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于是,当地法院裁决对朱某宇进行收监。

问题出来了:首家给朱某宇体检的那家医院究竟是怎么“体检”的呢?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又是如何对朱某宇的体检情况“详细调查”的呢?这其中有无猫腻?有无见不得光的东西?

回想起来,罪犯朱某宇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那个名叫巴图孟和的杀人犯何其相似!巴图孟和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按正常程序,罪犯巴图孟和应从被羁押的看守所投送到监狱服刑。然而,法院判决后,巴图孟和以“全身水肿、尿血”为由前往医院检查。就医后,他的母亲、姑父就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并成为担保人。当地数名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在保外就医手续上签字。凭着这份手续,被判刑15年的巴图孟和逍遥法外,还入了党,当上村主任,被选为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巴图孟和东窗事发而入监。

朱某宇“纸面服刑”14年,巴图孟和“纸面服刑”15年。这是为什么?公众心里明白,十有八九,罪犯背后定有“保护伞”。

那么,为什么有的领导干部甘愿做不法之徒的“保护伞”呢?说白了,不过是为了一己私利,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在少数领导干部心目中权力无边界,只有自己手中的权力至高无上,至于党纪国法,都可以“暂且不顾”的。

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典煌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岂容作奸犯科?朱某宇“纸面服刑”14年,谁是“保护伞”,司法部门应依法依规,一查到底。

来源:红网

作者:戴若冰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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