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早知道播报,人民日报报道,近日,河北邯郸市读者宋先生称,自己在应聘某公司人事岗位时,被要求详细说明恋爱经历以及持续时间。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填写恋爱经历的目的是考察应聘者的“情商”,这让宋先生无法接受。

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该公司意识到要求应聘者填写恋爱经历的做法欠妥,删除了这一要求。要求说明父母兴趣爱好、写明是否有狐臭、列举婚育计划、询问家中是否养有宠物等问题,在就业市场上,奇奇怪怪的招聘要求屡见不鲜。而一些侵犯求职人员个人隐私、招聘条件涉嫌歧视等情形,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因此对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信息问题,求职过程中劳动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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