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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银保监局发布《交强险投保提示》表示,近期发现部分机动车投保人在依法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投保时,个别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承保机动车交强险,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营运。

山东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选择具备交强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依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为避免交强险“脱保”而影响车辆运行,请在交强险合同期满前,及时办理续保(投保)。如遇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的行为,消费者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直接向相关保险公司反映,或通过“鲁众小保”微信公众号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反映,或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录音录像)向监管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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