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公安部今天举行发布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在回答记者关于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主要情况的提问时表示,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近年来,公安部党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公安交管领域应用。2020年,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目前已向3.7亿车主发放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是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证照应用的一项重要举措。

刘宇鹏介绍,电子驾驶证具有统一性、实时性、安全性3个特点:一是统一性。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实时性。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三是安全性。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

同时,电子驾驶证的应用将实现“三个便利”:一是便利申领。3个试点城市的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领取电子驾驶证,申请时驾驶证应在有效期内,提交本人6个月内电子版证件照;二是便利出示。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实时查询、出示本人电子驾驶证,离线时也可使用APP上已生成的电子驾驶证;三是便利使用。在办理交管业务、驾车出行、租赁车辆等活动中,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行业可在线核验电子驾驶证。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

“需要说明的是,为确保电子驾驶证的应用效果,3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刘宇鹏说,下一步,公安部交管局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扩大应用场景,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