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文才近日,深圳罗湖区某移动营业厅业务员赖某,在给顾客办理通信业务时获取顾客的信任后,数次操作对方的手机将支付宝、银行卡的钱共计34200元转给自己。日前,嫌疑人赖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罗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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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罗湖公安分局东晓派出所接到事主李女士报警称,在罗湖区某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后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存款不见了3万多元,返回该营业厅时已不见帮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

接报后,东晓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并于4月26日当晚依法传唤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赖某。

经了解,赖某在该营业厅工作,主要负责帮客户办理通信业务,其与李女士于2021年3月份因业务来往相结识并加为微信好友,赖某在得到李女士的信任后,独自使用李女士的手机进行操作。

4月2日,在赖某帮李女士的支付宝绑定李女士的工商银行卡过程中,无意中注意到在李女士的工商银行APP账号有200多万存款余额,并得知李女士基本不使用支付宝。因赖某自身债务缠身,经济状况不佳,她便动起了歪心思。赖某以业务需要为由让李女士刷脸修改了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并转走4200元到自己的银行卡中。

4月25日下午,李女士再次到该移动营业厅找赖某帮忙操作手机办理业务。赖某登录李女士的支付宝,通过李女士的工商银行快捷支付充值3万元到支付宝余额上,因支付宝限额,赖某就先转走15000元到自己的银行卡中,在第二次转账时发现支付宝提示有风险无法转账,便将李女士支付宝剩余的余额共计15800元又转回李女士的工商银行卡中,然后赖某再利用李女士的微信财付通快捷支付转走15000元到自己的微信账号中。

经审讯,赖某对盗窃李女士的人民币34200元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赖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罗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