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我,请把我设为“星标 ★”哦。点击上方蓝字“内江头条” →进入新页面,点击右上角“...” → 点击第一栏“设为星标 ”。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内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

(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需出示毕业证或学籍卡)。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需提供毕业证)。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3年5月10日以前、198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精神病史、吸毒史;

7.有严重身体疾病、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在校读书的学生;

9.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治处(内江市市中区汉晨路456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2.与原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须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四、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4.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加分政策:

公安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加1分;在公安院校或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2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参测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

2.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1000米长跑、俯卧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内江经开公安)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聘用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八、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警务辅助人员平均月工资2800左右(包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试用期按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0832-2202476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1年5月9日

其他人还在看

来源丨 内江经开公安

编辑丨 陶丽萍 校对丨毛佳莉 责编丨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