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12月17日,正值隆冬时节,天寒地冻。已是晚上9点多,甘肃省永登县连城乡池木哈村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正陆续进入梦乡。

就在这时,从村头的一处大桥上突然传来了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打破了这个西北山区小村庄的宁静。

原来,池木哈村紧依着大通河,河上有一座两孔水泥大桥,是村庄及附近的林场通往外界的交通要道。爆炸声的来源不是别的地方,正是在这座大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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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年代,人们对可能存在的敌特分子的破坏活动尤为敏感。大桥留守处的值班人员立即赶到爆炸现场,只见在距离桥面不远的路上一片狼藉,烟雾弥漫,满地都是碎石块。

然而,值班人员四处查找后,却没有发现任何可疑分子的踪影。

这时,不远处的角落里突然传来了微弱的呻吟声,人们打着手电筒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穿军装的年轻战士正躺在地上。

人们赶紧跑到他的身边,只见他的脸色苍白,表情痛苦,左手的胳膊已经被炸得血肉模糊,鲜血正汩汩地从伤口里流出,染红了一大片地面。

这名战士自称是连城林场“支左”的解放军某部副班长,名叫刘学保。

刘学保强忍着伤痛,对众人说道:“不要管我,快去抓炸桥的反革命分子,检查桥上是否还有炸药。”

刘学保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向大桥的另一侧。

果真是反革命分子搞破坏?情况紧急,值班人员来不及细想,立即向刘学保所说的方向跑去。

经过一番紧张的搜寻,众人在离桥东侧不远的公路上,发现一个人躺在地上,他的头部受了重伤,已经陷入了昏迷。

此人是否就是刘学保所说的反革命分子?他又为何身受重伤?

无论如何,先救人要紧,只有这样才能把情况搞清楚。

于是,大家连夜把两人送到了县城的医院。经过诊断,刘学保左手掌骨折,其中3根手指被炸飞。当时的医疗条件有限,只有截掉左掌,才能保住性命。

另一个人的身份已经确认,他就是连城林场的职工李世白。由于颅脑损伤严重,加上被认为是炸桥的“反革命分子”,李世白在送医途中被愤怒的群众殴打,最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随后,当地警方迅速对此事开展了调查,到爆炸现场提取了相关的证物。由于炸桥的“犯罪嫌疑人”李世白已经伤重不治,警方便对刘学保进行了详细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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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保在医院做完手术后,对众人讲述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事发当天晚上,永登县召开庆祝革委会成立大会,上级要求林场职工集体参加。但林场需要有人留守,以防止不法分子偷伐偷盗木材。刘学保作为解放军战士,自告奋勇选择留下来,担负警戒任务。

庆祝大会并不是人人都能参加的,李世白就没有这个资格。因为他早年曾是国民党军官,运动中被划为“右派”,成了林场中唯一一个“群众管制”的对象。

到了傍晚时分,由于大部分人都去参加庆祝大会了,林场里显得很安静。正在巡逻的刘学保突然发现李世白鬼鬼祟祟地溜了出去,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他一个人悄悄地跟在了后面。

在跟踪过程中,刘学保发现李世白正在往大通河的上游走去,那里正好有一座刚竣工的新大桥。他心想:这个“右派分子”不会是去搞破坏吧?

想到这里,刘学保连忙回到林场拿了一把斧头,继续跟在李世白的身后。

一直走了大约有六七公里,李世白最终在池木哈村旁的一座大桥前停了下来。这座大桥由于年久失修,已处于半废弃的状态,它的不远处就是刚落成的新大桥。

这时,李世白走到桥面上,从怀里掏出一个炸药包,把它放置在桥墩处,准备拉响导火索。

不好!李世白真的要炸桥!

情急之下,刘学保大喊一声:“住手!”同时迅即向李世白冲了过去。

李世白见状,立即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着刘学保的身上砸去。刘学保毕竟是训练有素的军人,他反应神速躲过了飞来的石头,同时将手里的斧子扔向李世白。

但李世白同样闪身躲过了,眼看炸药包就要爆炸,刘学保奋不顾身扑上前去,将李世白抱摔在地,准备回身去抢夺炸药包。

不料,李世白死死地咬住了他的右手,让他动弹不得。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刘学保捡起身旁的一块石头,将李世白砸晕。

之后,他闪电般冲到桥墩处,拿起炸药包跑离了大桥。跑了没多远,导火索就已快要燃尽,刘学保奋力将炸药包扔向远处,但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他的左手还是被炸伤了,好在人没有生命危险。

事情就此似乎已经明朗,一个解放军战士为阻止反革命分子搞的破坏活动,勇敢地挺身而出,保卫了大桥的安然无恙。由于李世白在历史上有污点,更增强了刘学保所言的可信性。

因此大部分人都对他的话深信不疑,但细心的办案人员仍发现了种种疑点。

其一,经过法医勘验,李世白的头部为开创性伤口,不像是石头所伤,更像是由于钝器击打造成的。

其二,李世白要炸的桥是一座快被废弃的旧桥,不远处就是刚建好的新大桥,如果他真想搞破坏,首选目标肯定是新大桥,因为炸一座废弃的桥没有任何意义。

其三,李世白在案发前行为正常,工作上也一直是勤勤恳恳,且他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做出这种行为明显不合常理,也缺乏足够的犯罪动机。

最关键的是,李世白已经死了,死人是不会开口说话的,以上一切都只是刘学保的一面之词。众所周知,口供是最不可信的,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随后,永登县公安局如实将调查结果上报至省市一级主管部门,陈述了案件过程中的漏洞和疑点,建议暂时不要作出定案结论,以便进一步查明真相。

但是,“反革命分子炸桥案”已经在省内引发了不小的影响。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需要塑造英雄人物以激发群众的战斗热情,指引革命的方向。

刘学保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他所做出的“舍身护桥”的英雄举动,是理所当然的,更不容许有任何质疑之声。

当时,全国各地“活学活用”运动热火朝天,当地正苦于没有先进典型可以树立,刘学保的“英雄事迹”无异于是一个很好的宣传题材。

刘学保一夜之间由一名普通的解放军战士,变成了万人仰慕的英雄人物。

当地迅速发起了“向刘学保学习”的号召,去池木哈大桥参观的人群络绎不绝,这座大桥也被命名为“学保大桥”。

另一方面,刘学保所在的部队将他的事迹上报至上级部门。很快,相关媒体就在头版头条的显目位置,刊发了题为《记英雄战士刘学保》的长篇通讯。随后,国内各级媒体纷纷转载,刘学保这个名字一时间传遍了神州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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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刘学保被授予“一等功臣”,作为军人的至高荣誉,它通常只能在战场上获得,和平年代则需要作出相当大的贡献,才有可能获此殊荣,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刘学保事迹的影响力之大。

刘学保在部队的发展也突飞猛进,他被破格提拔为副营级指导员,之后还当选为兰州军区党委委员。我们都知道,部队的晋升是极其困难的,而刘学保却做到了连跨多级,堪称平步青云。

从那以后,刘学保不再回到那个偏远山区的林场,他的日常主要工作就是到各地做报告,一遍遍宣讲他的“英雄事迹”。

随着刘学保影响力的与日俱增,他的事迹也被编入70年代的小学语文课本。

那时候,连环画正风靡全国,是人民群众最好的业余读物,和其他英雄人物一样,刘学保也成为了连环画里的主人公。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李世白的家人作为“反革命家属”,受到了无辜的牵连。他的妻子和女儿被遣送至甘肃农村劳动,儿子则被人诬陷入狱。

从默默无闻的小人物瞬间成为大红大紫的明星,刘学保在一片赞誉声中开始飘飘然起来,心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在生活中,他常以英雄自居,追求享乐主义,个性也越发骄横放纵,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厌恶,关于他身上那个疑点重重的英雄故事也再度被人提及。

这种质疑之声最终传到了部队领导的耳朵里,为了消除负面影响,刘学保被迫于1974年转业回家。

从此,刘学保不复往日的风光,一种恐慌的情绪占据了他的心头。为了避免当年的事情败露,他放弃了组织上为他分配的事业单位工作,去了一家工厂当保卫人员,业余时间也不敢再抛头露面。

然而,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尽管刘学保把他的谎言重复了千遍万遍,说得天花乱坠,说到最后连自己都信了。但善恶到头终有报,事实就是事实,当真相大白的那天到来时,预示着他的末日也就到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拨乱反正”及冤假错案平反工作的启动,当年的林场职工们纷纷给县委写信,对炸桥案件再次提出了质疑,强烈要求复查。

最终,兰州方面决定成立由军队和地方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复查。由于距离事发已过去了十几年,调查取证的难度很大。但调查组克服了重重困难,走访了多个省市地区,详细询问了多名亲历案件的人员,最终收集了多份证明材料和照片等实物证据。

在这些证据的基础上,公安部门利用科学手段,对当年的案发过程进行了模拟试验,结果发现刘学保的证言漏洞百出。

其一,据刘学保自述,炸药包有“脸盆大小”,而根据军事专业知识,这种大小的炸药包至少在5公斤以上,其爆炸威力巨大,在人体10米范围内都会造成重伤。而刘学保说炸药包刚脱离手掌便已爆炸,那足以导致他粉身碎骨,然而实际上他仅是手部被炸伤。换言之,他并不是被炸药包炸伤的,至多是一根雷管。

其二,刘学保说他与李世白搏斗后,再拿起炸药包跑到大桥之外的公路上,这个过程起码要花费几分钟,而当时导火索已经被引燃。据此推测,导火索的长度需要3米以上,才能确保在这过程中不发生爆炸,但当时在现场只发现了一根长20厘米的导火索。

其三,李世白作为林场的“管制对象”,平时并没有出入林场的自由,更不可能搞到作为管制物品的炸药。当年的林场职工也证明,事发前李世白从未离开过林场,也没有任何反常迹象。反而是刘学保,被人发现曾在当天两次出去,并曾到过案发的大桥。

最后,刘学保的手上包括全身,并没有任何被咬伤的痕迹。李世白的头部当年经鉴定,为开放性骨折,显然是刘学保随身携带的斧子造成的。

鉴于以上分析,调查组得出最终结论:刘学保“舍身护桥”事迹系子虚乌有,真相是他杀害了李世白,然后精心编造出谎言来欺骗世人,以达到他的个人目的。

公安机关立即传唤了刘学保。

在强大的压力和确凿的证据面前,他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攻破,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出身贫寒的刘学保自小就有一个“英雄梦”,因此他参军入伍,成了一名解放军战士。在部队的初期,他的表现也较为积极,后来成为了副班长。

然而,这一切并不能满足他想要出人头地的心理,眼看自己就快到了退伍年龄,如果还不能提干,那就只能离开部队了。

但在和平年代,军人难以有在战场上建功立业的机会,自然也很难出现刘学保梦想中的英雄人物。为此,他苦苦思索,如何才能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使自己成为世人景仰的英雄?

最终,刘学保想出了“舍身护桥”的主意,为此他提前准备好了雷管和斧子,并多次到大桥勘察,然后制定出了一个自以为万无一失的周全计划。

之所以把作案目标锁定在李世白身上,主要是因为他的阶级成分不好,有过历史问题。与他进行殊死搏斗,不但容易骗取世人的信任,更能凸显出他作为一个无产阶级战士的英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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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7月,刘学保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之前所获得的各项荣誉称号也全部被取消。

同年,永登县委召开平反昭雪大会,为沉冤18年的李世白及其家人恢复名誉。

至此,这一场轰动一时的假冒英雄事件终于划上了句号。刘学保为他的罪恶行径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他曾享受过的名誉和地位最终不过是幻梦一场。

英雄,不仅代表着鲜花和荣誉,更意味着奉献和牺牲,成为英雄的前提是不计个人得失的无私付出。但刘学保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的出发点只是为了出名,为了享受成为英雄后所带来的世俗利益。

为此,他不惜自残,甚至杀害无辜的李世白,来制造虚幻的“英雄事迹”,骗取了本不属于他的荣誉光环。

但他的出发点都是错的,无论再怎么努力,都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英雄。

结语

真正的英雄,必然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并得到世人的普遍公认。而刘学保通过欺世盗名得来的“英雄”,一开始就受到了质疑,最终结局也像一触即破的泡沫。梦醒时分,即是身败名裂之时。

更令人感叹的是,他漏洞百出的谎言并没有立即被揭穿,反而在层层的推波助澜下,演变成了一场轰动全国的事件。

种意义上说,刘学保事件就是对那个年代人性的深刻映照。这也是除事件本身之外,更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