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理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学校现有27个学院,23个校级研究院。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省级一流学科,化学、工程学等学科已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拥有70个本科招生专业,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000余人,在学研究生4100余人。学校设有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分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设有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拥有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含省级示范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省检测研发公共服务基地1个、省工程实验室3个、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0个、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2个。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设在我校。学校主动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与地方共建112个科技研发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荣获“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高校”,成为山东省重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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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8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sdut.edu.cn)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9:00—2021年5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newmember.sdut.edu.cn/rserqi/sys/zpglxt/login/index.do),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发送的消息。上述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平台或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hch.sdut.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运动员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研究方向证明、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于暂时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考试,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3)。其中主要学生干部的条件为: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担任校(院)团委(团总支)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及以上团干部职务,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或在本科期间曾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职务,且任职满一届(不少于10个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辅助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敬业精神、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辅助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3)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王老师

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0533-2780019

潍坊医学院

一、学校基本情况

潍坊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山东半岛中部闻名遐迩的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学校历史溯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乐道院医护学校。1951年筹建山东省昌潍医士学校。1958年改建为昌潍医学院。1987年更名为潍坊医学院。

学校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留学生招生资格。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获得专家高度评价,获批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更名大学列入省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2018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认证期6年),临床医学学科位列ESI全球前1%,临床医学专业群获批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2019年临床医学学科获批“山东省一流学科”。2019年获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2020年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获批省属高校“高水平学科”。学校是全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学校,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学校有浮烟山和虞河两个校区,占地1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2人,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本科生12000余人,留学生300余人。设有乐道书院、济世书院和孔子学堂。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4个,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7所。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谢立信、于金明为名誉院长。有国家级人才3人,“泰山学者”13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7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935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工作人员1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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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潍坊医学院校园网(http://www.wf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格式命名以上两个文件和报名邮件标题,如“教师1+张某某+内科学+硕士研究生+硕士+某某大学.docx”“教师1+张某某+内科学+硕士研究生+硕士+某某大学.xlsx”,并发送到zhaopin@wfmc.edu.cn,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初级岗位报名有效期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初级岗位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研究确定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笔试有关事宜,提前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告,请关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

(1)《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

(2) 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7)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学生干部要求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模板见附件4;

(8)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高校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不设开考比例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 :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536-8462008

电子信箱:zhaopin@wfmc.edu.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6105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济宁学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学院是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子故里、东方圣城曲阜。

学校占地1613亩,校舍建筑面积56.9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拥有纸质藏书187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余种,电子图书98万余册,电子期刊192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46个。学校现设有20个教学单位,50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1138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74人,其中,博士128人、硕士631人,正高级职称83人、副高级职称306人;兼职研究生导师5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

学校建有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一流专业6个,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2个。学校建有省重点学科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十三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2个,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科普教育基地3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1个。

学校根植孔孟之乡,沐浴圣地儒风,秉承“博学笃志、择善敦行”的校训,形成了“至诚至朴、求是求新”的校风 、“诲人不倦、敦品励学”的教风和“学而不厌、切问近思”的学风,传播文明、探求新知、培育英才,数十年弦歌不辍,几代人薪火相传,先后为党和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合格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济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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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济宁学院官网(http://www.jnxy.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5月17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济宁学院官网(http://www.jnxy.edu.cn)报名窗口进行报名,并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状态。经学校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5月21日-24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济宁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经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rs.jnxy.edu.cn)予以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通过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rs.jnxy.edu.cn)予以公告。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时公布成绩。试讲内容为大学本科相关专业一门基础课中的一节(即时抽取)。考生在开始面试前半小时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备课时间结束后考生进行试讲,试讲不使用多媒体,每位考生的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其中教师27、29、30岗位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教师40岗位采取方法实操的方式、教师41岗位采取室外课试讲及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教师27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5分钟、教师29、30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90分钟、教师40岗位方法实操时间为30分钟、教师41岗位室外课试讲及专业技能展示时间为20分钟。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http://rs.jnxy.edu.cn)网站。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7-3196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邮编:27315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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