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保定市复兴路上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殒命。这起惨烈车祸除了令人惋惜外,肇事司机的身份也引发了关注——代驾。很多网友在讨论时感觉非常好奇,在代驾开车过程中出现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呢?

保定街头突发交通事故,一骑车人当场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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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发现场。代驾人员正在查看伤情并拨打电话

据目击者李先生介绍,当晚21时左右,在复兴路与瑞祥大街交叉口的位置上,一名男子趴在地上,头部不断涌出鲜血,旁边则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和一辆已经被压得变形的电动车。

“几分钟左右,救护车和交警都来了,经过检查发现撞倒的男子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李先生表示,一名身着标有某某代驾反光背心的男子在旁边不停地打着电话,通过后续观察发现是驾驶员:“轿车旁还站着两名男子,其中一人看上去满脸无奈,似乎是涉事车辆的车主。”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涉事司机确实为代驾人员,骑电动车男子当场殒命,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随着市场不断壮大,代驾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的案例越来越多

之所以说这起事故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涉及一个众多车主都很关心的话题——代驾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后,责任如何划分,又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近年来,随着酒驾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酒后代驾作为一个新兴服务行业逐渐受到青睐,再加上入职门槛低、时间较自由等原因,众多司机纷纷涌入,市场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一些矛盾也日益凸显。

其实很多人在潜意识里存在这样一个观念,即我花钱找了代驾,无论发生什么事故都应该由代驾和代驾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一旦出现需要承担巨额损失的交通事故,代驾公司往往会变得比较“秀敏”。

今年4月,保定市民李先生因宴会上喝了不少酒,便联系某代驾公司工作人员送其回家,结果到达终点准备停车时,因为视线昏暗,代驾人员没有注意到设置在路中间的隔离路桩,倒车时猛烈撞了上去,导致李先生新买的汽车尾部严重受损,维修费用1.2万余元。

在李先生看来,这笔费用用应由代驾人员及所属公司承担,可代驾公司却回复称,李先生与代驾人员属于雇佣关系,公司只是居间平台,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多次沟通无果,李先生一怒之下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目前正在等待开庭。

保定一位资深代驾人士表示,代驾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碰到好脾气的车主,仅仅会要求支付保险上涨的费用甚至放弃索赔,第二天交由保险公司处理,如果碰到不好说话的车主,可能还会被要求支付车辆受损而产生的折旧费,也经常因此发生矛盾。

在代驾的法律关系中,三种论点最为常见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近年来,在代驾过程中由于发生交通事故而引起的责任认定纠纷越来越多,在各类案例中,对于“代驾”关系有三种意见最为常见,即委托合同关系、雇佣关系和承揽合同关系。

委托合同关系,即车辆使用者委托代驾公司指派专人将乘车人、车辆、财物安全送达指定地点,之后向代驾公司支付酬金。这种观点属于主流意见,对于车辆使用者而言也最为有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者可以向代驾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即车辆使用者雇佣人员为自己驾车,只要提供了劳务服务,即使未达到预期目标,也需要支付报酬,同时,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雇员不承担任何责任。代驾公司为了撇清关系,在出现严重交通事故后一般会以这种论点作为依据,把责任完全推给车辆使用者。

承揽合同关系,即承揽人(代驾司机)按照定作人(车辆使用者)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论点属于纯甩锅给代驾司机了,一般要不是代驾人员绕过公司“接私活”,不会被作为依据在法庭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