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家庭条件比较好,公公婆婆退休了也有退休金,一个月多多少少也有四五千的退休金,也不需要我和老公帮衬,我们身上的负担也算轻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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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个上大学的弟弟,还有一年毕业。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我们的房子是公公婆婆花钱买的,家里的装修是我和老公两个人操办的,结婚以后,公公婆婆强制要求我和老公每个月给他们一千元,我很是不理解公公婆婆的做法。

他们退休金那么多,也不差这一千元,我和老公说,老公说一千元也不多,就当孝敬父母了,于是我们每个月都会给公公婆婆一千元。

回娘家后,爸爸妈妈问我房子的房产证是不是写的我的名字,我也不太清楚,爸爸妈妈让我回家问问公公婆婆。从娘家回来后,我先是问老公,老公也不确定,说是婚房为我买的理应写的是我的名字。

我让老公去找公公婆婆拿回房产证,公公婆婆拿出来后,我才知道房产证上是老公的弟弟的名字。我气急败坏,火冒三丈。

然而婆婆告诉我:“房子是我买的,名字写谁的也是我决定。等我二儿子结婚了,你们必须搬出去住。”我不服气,和婆婆理论,房子是我们出钱装修的,可是婆婆却一直向着他的二儿子,老公只是默默看着。

到现在才知道,我们每个月的一千元都是给了老公的弟弟。我们花钱装修的房子最后要拱手相让,每个月还要给小叔子钱,这一切的一切感觉像个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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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公婆婆说,如果要我们搬出来,必须把装修费和每个月给他们的一千元拿出来,否则不搬。婆婆也很坚定,说这个条件绝对不可能实现。我觉得我不过分,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