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同姓的缘分,本就不多

况且同名同姓、同地、同因酒驾

被交警查获,实属罕见

但它的的确确、真真实实发生了

5月6日晚,灌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市中队在文市交警执法服务站开展夜查行动时,在同一地点先后查获两名酒后驾驶人员,两人竟然同名同姓。

当晚20时55分,一位叫蒋某春(身份证:452327******081X)驾驶小型汽车在G357 国道1167km+600m处由东往西南行驶至文市执法服务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蒋某春在朋友家聚餐,朋友们都喝白酒,蒋某春担心查酒驾被查,就喝了几杯啤酒。经酒精检测仪检测蒋某春每100ml血液中酒精检测含量为57mg。民警对其进行处罚后又继续进行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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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半个小时候后,又一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当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核查时,令执勤民警惊讶的是,这位驾驶人竟也叫蒋某春(身份证:452327******0834)。

原来这个蒋某春当晚和亲戚聚餐时喝了点酒,他以为今晚不会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就驾驶小型汽车回家,不曾想没走几步被查处。经酒精检测仪检测,蒋某某每100ml血液中酒精检测含量为67mg。

灌阳交警依法对此二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分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这缘分也是没谁了

不过,酒驾极其危险

为了自己、家人以及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来源】广西桂林交警、©桂林生活网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