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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萍乡市五峰林场副场长李怀萍消极应付群众诉求问题。李怀萍于2020年11月起主持五峰林场日常工作,期间对五峰林场已故退休职工家属申请拨付抚恤金事宜消极对待、拖拉应付,致使相关人员家属多次来回跑,未得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李怀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莲花县神泉乡应急办主任金晓华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3月至5月,神泉乡在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某煤矿存在违规生产情况,但未按要求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也未有效阻止违规生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金晓华作为神泉乡应急办主任,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2020年11月,金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源区水利局水管站站长李建群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间,李建群收受其管理服务的工程承建商所送礼金1.68万元。李建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李建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4、芦溪县新泉乡市上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占钢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20年5月,陈占钢通过套取资金等方式违规给村干部发放福利,其个人违规领取5万余元。陈占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陈占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5、上栗县金山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黎书亿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20年11月,黎书亿分三次操办儿子婚宴,设宴共计31桌,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00元。2020年12月,黎书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予以退还。(江西省萍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