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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弥勒党史大事记节选: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

弥勒县于1952年2月开始在一、三、四、六、七区进行第一批土改,6月结束,8~9月又进行了土改复查。

此间,县委传达了中央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的精神,并要求各区委对这次会议精神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走组织起来的道路,搞好生产,改变农村贫困状态。

1952年10月,一区吉山乡古城村贫农陈光林积极响应党的“组织起来、爱国增产”的号召,率领10户农民成立互助组,这是弥勒县最早成立的互助组。

接着一区瓦草乡小磨租村的李小顺也带领19户农民组成互助组。12月,一区阿乌乡阿乌村皮中贵、何思谦组织19户农民成立互助组(1953年5月又分为两个组)。

随着党的互助合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不断深入,三区祥发乡的李家福互助组、宁就乡的孟有林互助组等亦相继成立,全县的互助合作组织渐渐发展起来。

弥勒县在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的过程中,认真地执行了中央及上级党委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农民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全县农业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增长,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明显的改善。

摘自《中国共产党弥勒县历史》

总编/孔令勇 值班编辑/孔德云 辑排版/杨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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