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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职业装,脚踩高跟鞋,肩披绿绶带,手抬理赔单,中国人寿永川支公司的员工面露微笑、浩浩荡荡的走在马路上。

与他们欢快身影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他们举着的理赔单上赫然写着“张XX先生意外身故获赔1200000元”!

“敲锣打鼓”式游街宣传死亡理赔,并公然透露了客户隐私,无疑是对已故家属的二次伤害。带血的营销,不仅没有职业道德,更反映了利欲熏心下对生命的漠视。

天士力品牌总监关键认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死者为大”的习俗。如果某个品牌以一个令人们感到极其伤心和痛苦的事情为载体来进行业务推广和市场营销,无疑是“反人类”的,是不道德的,是让人反感的。这充分体现了这个品牌是完全没有悲悯心和同情心的,同时也是没有敬畏心的。”

随着舆论的不断发酵,中国人寿态度由原来的“图片出处暂无法考证”转变为“已诚恳向客户家属当面致歉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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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5月7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发布道歉声明)

其实,中国人寿向来擅用已故人士理赔案例进行营销。

今年4月,中国人寿安岳县支公司在安岳县石羊镇为去世的彭某家属陈女士,举行了百万身价理赔现场支付仪式。现场布置大胆用红、声音喧嚣、颇为热闹,极具丧事喜办之味。

(理赔现场支付仪式)

(图说:媒体报道中国人民人寿益阳中心支公司204万死亡理赔)

在中国人寿公布的2019年和2020年十大理赔案例中,所有案例皆为死亡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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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资产过万亿。企业文化一栏,中国人寿写道“坚持用‘文化’之魂凝聚人心、引领发展。”

将死亡理赔案例做重点营销,中国人寿并不是个例。此前,太平人寿云南分公司在大酒店,为车祸去世的客户召开报告会,并邀多家媒体集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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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新华保险、太平洋寿保等保险公司,经常将死亡理赔案例作重点宣传。

某保险经纪公司经纪人认为:“将死亡理赔作重点宣传,背后是各家保险公司对‘我家好赔’理念的宣导。更深层次是因为现在很多客户对‘保险难赔’的认知,所以出现了理赔,保险公司希望通过热乎的案例告诉消费者,你买了,我家是可以赔的。理赔本就是保险公司的义务,通过案例向大众传达保险的重要性无可厚非,但这样的宣传有点过了,何况在监管对合规要求日趋严格下,像保险这样特殊的金融产品,还是需要克制一下的。”

今年2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强调,人身险公司要坚持以人为本,不以理赔作为营销噱头。对出险客户践约履诺的同时,注重人文关怀,充分尊重客户隐私。疫情防控期间可披露相关承诺、理赔整体情况,但不得公开宣传涉及被保险人的理赔具体案例作为营销噱头。

《现代广告》杂志社出品

文 | 陈洁洁

排版 | 万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