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籍君

“结婚时,你会要求男方加上你的名字吗?”

在中国,房子是男人结婚的硬通货。无论家境如何,只要生了儿子,父母就要勒紧裤腰带尽全力给儿子买房,想让孩子的娶妻路平坦些。由于大多数家庭都是普通人家,导致很多父母给儿子买了房后,就没有能力为女儿的婚姻添砖加瓦了,甚至还可能要求女儿倒贴彩礼,于是,为了累积财产,女儿们只能去分割男方的财产,王文文便是如此。

作为农村长大的姑娘,王文文深知房子的重要性,相亲时三番五次强调要给房子加名字,免得婚后没有安全感。男方听到后非常爽快,一口答应加名字,王文文高高兴兴和对方结了婚,领了证,生了娃,眼看生活就朝着幸福的大道勇往直前了,可男方半道出了轨。

是的,男方婚后第三年与自己的白月光重逢,情难自控之下,双方精神出轨,由于没有肉体出轨的佐证,导致王文文上了法院也得不到经济补偿。最糟糕的是,当初结婚时写了王文文名字的房子,离婚时却连块砖都没分给她,只因婆家留了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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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结婚的时候,买房的钱全部由公婆掏,有银行流水为证。签订房产赠与协定的时候,公婆在协定里列下条条框框,表明赠与人是儿子和儿子的妻子,如果小夫妻离婚,父母有权收回房子。而王文文与丈夫离婚后,公婆认为儿子和儿媳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于是撤销赠与行为,收回了房屋。

王文文对赠与协定是知情的,但她从未看过具体内容,以为只要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就万事大吉,谁想婆家留了一手,她是一块砖也分不到了。

现实中,和王文文有相同处境的女性不在少数,结婚时加了名字,离婚时却依然一无所有。那么,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要如何做呢?以下两点很重要:

确定房屋产权,签订赠与协定

以王文文为例,她当初结婚前就应该找公婆签订无条件赠与协定,而不是条条款款列一堆,婚姻稍有差池就满盘皆输。

面对男方全款买房,很多女性都心理自卑,认为自己无权要求太多,却忘了女方分割男方财产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中国父母只给儿子买房,女儿想实现原始资本累积,只能通过分割婆家财产的方式进行,是哥哥弟弟们霸占姐姐妹妹们的家产在先,女性何错之有?

男方父母实在担心,可以把“过错方无权分割房产”加到房产赠与协定中,这样既能避免女方结婚后找茬儿离婚分房子,也能让儿子老实本分守夫道,不在外拈花惹草。毕竟像王文文这样,婚姻内完全没有任何过错,只不过因为男方出轨才决定离婚的,若不能得到房产分割就太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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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赡养费

早先我曾看过一个离婚案例,女方便是婚后分不到房子的类型,于是,她决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男方必须付赡养费。因为距离问题,女方聪明的要求男方一次性付清,总计78万,算是暂时保证了母子俩的生活。

当然,大多数男方都是不可能答应一次性付清的,这时候,女性千万不要心软,答应对方按月给,那十有八九给不了两年。最好的方法是签订欠款协议,白字黑字按照一次性付清的数额写清楚,以欠款的方式立下协定,这样才能从法律上保障母子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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