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大家还处在“五一”假期惬意之中,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墨山中队与辖区派出所民警在田心镇朱村联合执法,为调解一男子与他人发生纠纷,过程中偶然发现该男子还涉嫌酒驾交通违法并依法对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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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晚上,一驾驶小型面包车的男子李某与另一当事人因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发生争吵,交警大队墨山中队民警协助派出所一同上前进行调解。凭着交警的职业敏感,发现该男子附近空气中弥漫着少许酒精的味道,遂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测出其酒精含量为34mg/100ml。这下,因小失大,估计他也是始料未及,最终,由于李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采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上高交警‘在“醉驾入刑”十周年之际,已连续曝光10期醉驾典型案例,同时在“五进”宣传中结合酒醉驾典型案例把交通法律法规入村入户,为的就是反复告诫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仍然有侥幸司机以身试法,不禁令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