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柜概不负责”,这银行一直以来的规矩。在银行存取款后,离开柜台后再出现问题,银行就不负责了。但是近日一起案件却引起了人们的讨论,福建建宁一名男子在银行取钱时,银行职员因工作失误多给了1万元,事后银行向男子索要,男子却说银行规定“离柜概不负责”。银行索要多次未果,无奈将男子起诉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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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0年11月10日,何某持银行卡到建宁某银行取钱。当时何某要取4万元,可工作人员在操作的时候,却将5扎1万元的人民币放到了柜台上,何某取完款后便离开了银行。

银行职员在核对账目的时候发现短了1万元,经过回忆以及调看银行内的监控,发现何某办理取款业务的时候,银行职员多给拿出了1万元。此后银行职员便多次联系何某,要求他返还这1万元,但何某不肯承认自己多拿了钱。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何某也拒不承认自己多拿了1万元,称自己当时拿的就是4万元钱。但是银行提供了店内的录像,并出示了三张截图,证实了何某在办理取款时,先是将四扎1万一捆的人民币装进了袋子,之后又从柜台上拿走了一扎人民币装进了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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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银行指证何某确实拿走了5万元,但何某却说,银行柜台上有明确提示,离柜概不负责。在他看来,自己已经拿着钱离开了柜台,那就与银行没有关系了。

但法院认为,何某多收取这1万元款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其获得该利益以后,导致建宁某银行受到损失,此举已构成不当得利,应该赔偿银行损失。

在银行取钱时,人们如果拿着钱离开了柜台,发现少了一张或者是发现了其他问题,银行都会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负责。但现在银行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这句话难道却成“空谈”了?

其实“离柜概不负责”这个问题,是银行历史遗留下来的规矩,以前银行没有监控,点钞机也没有号码记录功能,离开柜台之后,银行无法确认之后发生的事情,所以才做出了这样的规定,防止出现纠纷。但现在银行都有监控,且点钞机也升级了,基本办理业务的时候不会出现什么问题。而且,从诚信方面来讲,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应该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