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位18岁女孩明知男子有妻子有家庭仍与其同居,成为不光彩的“小三”,原配千里迢迢来到东莞与展开丈夫争夺战,女孩从8楼跳下身亡。女孩父母将原配告上法庭,索赔109万元,被法院驳回:原配千里寻夫有言语冲突在情理之中,女孩非法同居应受谴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18岁小三跳楼身亡,父母向原配索赔109万”的民事一审判决书。这份充分照顾到公序良俗的判决书,谴责了非法同居行为,保护了合法婚姻权益,获得了好评。

顾某家在河南,丈夫李某比自己小6岁,有个可爱的儿子,还有相处得很融洽的婆婆。但自丈夫李某外出打工以后,这个幸福的小家便充满了变数。

2020年5月,李某在江苏打工时遇到年仅18岁的欢欢,两人很快撞上了火花,短短一个月后,就发展成情侣关系。

老公的背叛,让顾某无法接受,她希望老公能回到家里,但是李某不愿意,甚至和欢欢一起去了更远的广东。

2020年10月,李某和阿欢在东莞租了一套公寓一起过日子。顾某为了挽回丈夫,从河南来到东莞,与婆婆找到李某所住的公寓,10月16号晚上,她看到了欢欢,但李某不在。

就在这天夜里,欢欢从8楼坠亡。欢欢表哥说,是顾某让欢欢跳楼的,期间还有不堪入耳的辱骂。

欢欢的父母将顾某告上法庭,要求顾某和李某赔偿109万元。

欢欢父母说,顾某带人围堵欢欢时,言语粗鲁,欢欢忍无可忍之下,径直冲上8楼,从8楼楼顶跳下,送医无效死亡。

而顾某却认为,欢欢拆散了自己的家人,她多次好言相劝无果,欢欢仍坚持与李某在一起。

2020年9月,顾某和婆婆带着李某从东莞回到老家。欢欢却追到河南,将李某又带回东莞。

同年10月,顾某与婆婆再次来到东莞,欢欢在此期间跳楼。顾某说,她没有骂过欢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欢欢已是成年人,知道轻生跳楼的后果,而其堂哥与她有利害关系,对其证言不予认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欢欢明知李某有妻子有家庭还与其同居,违反公序良俗。顾某千里寻夫,与欢欢虽有言语上的冲突,却在情理之中。李某与欢欢非法同居,应该受到谴责。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欢欢父母的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