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夏到来,

滨州的气温逐渐升高,

9日最高气温将逼近30℃!

眼看着温度越来越高,

滨州人这笔钱也马上要到账了!

下个月起,

大家可以领防暑降温费

连发4个月那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源:青岛12333。

防暑降温费从6月起发放,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

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根据此前发布的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5]45号)要求,

防暑降温费标准为: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不得以清凉饮料充抵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为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职工未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天气下,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改善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此外,还要认真落实高温待遇。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企业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快把好消息告诉更多人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青岛日报(qddaily)、观海新闻客户端、青岛12333等

值班小编:孙洁

出品:滨州日报社全媒体

微信号: bzrb-b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