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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沪法 | 45岁工程师因“不能胜任岗位”突然被裁员,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

去年3月,上海一45岁男子突然被某知名酒店集团裁员。男子认为酒店违法裁员,遂将其告上了法庭。

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徐汇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酒店支付男子工资20余万元。

2019年6月,陈某与一酒店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陈某担任高级开发工程师,每月工资28000元。

陈某陈述,2020年春节后,部门经理找到他,告诉他酒店实施末位淘汰制,每个部门至少要淘汰一个人,希望他可以主动离职。陈某听后断然拒绝。

事后,陈某说还收到了部门经理发来的消息,消息内容为“劝你服从人事安排”“好聚好散”等,希望他可以主动离职。

陈某对于酒店的决定无法接受,继续讨要说法。

而此时,酒店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寄到陈某家里,以其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胜任岗位”?

对于这个理由陈某更是无法理解。

在与酒店沟通无果后,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酒店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期间的工资。

仲裁委员会做出了裁决,认定酒店违法解除,赔偿陈某违约金5万余元。

酒店对此认可并予以支付。

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酒店以陈某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未就考核评价结果进行举证。酒店辩称自己为经济性裁员,但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且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解除理由也不一致。

对陈某主张酒店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另查明,酒店仍在发布相关岗位的招聘信息,双方劳动合同可予恢复。

最终,上海徐汇法院判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并赔偿劳动者至判决之日工资共计20余万元。酒店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来源| 上海徐汇法院 转自:上海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