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溆浦县人民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溆浦农村商业银行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建议该行在合同中补充约定借款人的送达地址。如遇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地址进行送达,化解当事人难找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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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法院熊开国副院长向溆浦农商行递交司法建议书)

据了解,该院处理过多起类似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许多案件由于当事人合同联系地址无效,在送达法律文书等方面难度极大,导致债权难以实现,案件审理周期大大延长。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该行采纳了我院的相关建议,并回函表示,溆浦法院切实为民办实事、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提出的司法建议非常及时且有效,降低了送达难度,提高了该行的工作效率。

据悉,该院积极推进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共推出14项便民服务,极大的拉进了法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