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跳下去啊,我自杀的时候都没有人看,你自杀的时候还有人知道。”嘉嘉看着站在楼顶边缘处的18岁小姑娘小美,冷冷说道,而小美,手脚一松,也真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跳了下去。

当场死亡,这是这位18岁姑娘生命的终结,也是她作为“小三”,被原配找上门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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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嘉本有一个幸福家庭,三十岁的她嫁给了一个24岁的丈夫,还有了儿子,三人世界和和美美,羡煞旁人,但他的丈夫秦守,在一次外出工作中,结识了本是青春年华的小美。

这一次,秦守本看着眼前的青春小美,早已忘却家里的年长妻子,一下子陷入爱河,而小美也是没经住诱惑,和秦守本确定了情侣关系。

这段婚外情,很快便被妻子嘉嘉发现,嘉嘉一面劝自己的丈夫浪子回头,一面去劝那个小姑娘,可惜二人头铁,无动于衷,甚至租了一个地方,同居起来,于是,嘉嘉便带着婆婆找上了门。

一阵交涉后,便出现了小美自杀的结果。

事后,小美家人以嘉嘉恶语逼迫等原因,导致小美跳楼,索赔1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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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余说法

这段悲剧,最终以“小三”18岁的生命为代价告一段落,但伤害却会持久的影响好几个家庭。

这件事到底是谁错了?小美有错么?很明显有错,她在明知秦守是有妇之夫,还有儿子情况下,依旧我行我素,破坏人家家庭,做起小三,在原配交涉情况下,仍不知收敛,还住在一起了,显然是违背道德伦理的。

嘉嘉有错么?有错但又有情可原,一个三十岁的妇女,辛辛苦苦的养着儿子,丈夫却在外边有了一个18岁的情人,这事,搁谁身上也会觉得吃了苍蝇一样恶心,一般人不是离婚大闹,便是动刀动枪了。

但这位女士,起先还是用劝的方式想着挽救家庭,给小姑娘一条名路,可惜,没想到小姑娘如此偏激,最终出了人命。

整件事情,主要责任在于秦守这位丈夫,是他脚踏两只船,本身结婚生子了还去招惹刚成年的小姑娘,对家庭极不负责,对小姑娘极不负责,显然是违背伦理道德,简直是败类。

小美家人要求嘉嘉承担责任,索赔109万合适么

当然不合适。

首先,本身小美有错在先,破坏别人家庭在先,违背公共秩序在先,属于有责任一方;

其次,作为一个成年人,有起码的生死评判,对自己的生命有起码的保护与衡量,自己有错,还跑到楼顶以自己生命要挟原配,也是奇葩。

第三,无论是嘉嘉的言语刺激还是行为,都没有超出必要限度,人家一没拿刀逼你跳楼,二没帮你手脚,只是在激愤之下说了气话,这气话也没有什么激烈的攻击性,也算是一般的人都会说的,不足以成为导致事件发生的主因。

换句话说,人家让你去死你就去,那还怎么玩?

最关键是,小美家属所说的嘉嘉一直用狠毒话语激小美那些证词,由于没有佐证,又是利害关系人所做,基本没啥公信力。

最终,法院一审认为,小美自杀系自主行为,且小三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嘉嘉行为情有可原,但秦守作为成年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少女非法同居,系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行为,亦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予以谴责。

最终,嘉嘉不用承担责任,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