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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互助县法院召开审委会,对2020年被发回重审的16件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被评定为瑕疵、重大瑕疵等案件的承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按照本院相关制度决定处罚。

会上,审管办负责同志通报了2020年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情况。审委会各委员对自己承办评查的被发回重审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发重理由、评查结论等方面作了评查汇报,对原审中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研判,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其他委员对每个案件都发表意见,最终确定发重案件的瑕疵等级。

对发回重审案件由审委会委员进行集中评查,是确保案件质量的手段和方法,评查后对主审法官按照本院制度进行处罚,其目的就是通过事后监督,督促法官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起到警示作用。2021年起,我院将重点案件评查人员从审委会委员扩大到全体院庭长,将案件评查与院庭长静默式监管相结合,将监督贯穿于案件始终,最大限度提升案件质效。

供稿:牟雨霞

编辑:何金玲

审核:马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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