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19土拍以来,阜阳土地市场高温不下!而4.26土拍更是震动安徽,两块地王的出现让阜阳楼市再次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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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热度攀升,房价也就跟着涨起来。

房价上涨,开发商自然乐开了花,高兴的还有已经买过房的业主。可众乐乐不如独乐乐啊,看着一笔笔已经签约的单子,心里不知什么滋味。

于是小编浏览网站就看到了这一幕。

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我在2021-04-27号在阜阳城南新区融创城签订38号楼1单元704购房手续并缴纳了50多万的首付款后,在28号及后续的几天融创城的置业顾问 以房价上涨为由,打电话让我补交2万元左右的差额或者必须购买车位的方式,如果不及时补缴差额,将会把首付款打回并终止此次的购房买卖合同。在双方达成一致的买卖交易后,融创城还如此的用这种无耻方式毁约,我们不能接受,但多次沟通无果。恳求领导帮我讨回公道,本人不胜感激。

到手的房子涨价了,业主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告知要“补差价”!

此时业主心理遭遇万点暴击:“啥?你问我为啥27号买房?你心里没点数吗?”

实际上,您应该也听说过一句话:“没有哪家房企没经历过维权”,在房地产行业,业主和开发商的冲突一直都很常见。

但说实话,小编常见的是业主因为房子到手就贬值、逾期未交房或者交房质量堪忧等之类的糟心事到售楼部拉横幅维权,而不是像今天这般“出尔反尔,补差价来的那么迅雷不及掩耳”,确实少见!

同时,编辑在该网站又注意到数条关于融创的投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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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瞅瞅:

尊敬的领导您好,2021年2月份我在阜阳融创城相中一个房子。缴纳了意向金,然后4月初告知我现在需要绑定车位,然后又到售楼部缴纳3万元选好楼房号和车位。4月27日下午已经把优惠的销售价格发给我,并且通知4月28日交首付。4月28日上午我到销售部时通知我没有优惠价格,要不然另选楼房号。用意向金来逼迫我们选择他们的要求。我也不清楚目前对于这种欺诈行为有没有法律进行规范。

本人在2019年12月19号,在阜阳城南新区,融创城交付五万元,购房意向金,12月25号,了解融创城,未证先售,本人多次沟通,无结果,我提出退钱,迟迟不退,百般阻挠。无结果,希望领导帮帮我,过这个年我一家,都非常郁闷,

望领导帮帮我,本人在此叩谢!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融创城拖延退还购房意向金”问题,阜阳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房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在2019年12月19日在阜阳城南新区阜阳融创城项目销售中心,以手机转账支付的方式交付购房意向金50000元,反映情况属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已责成该企业立即整改,目前您所交预购房款已退还本人账户。

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还有疑问,请与市房管局联系。

看到这,小编心中不禁想起了一句话

开发商,您开盘时画的饼难道没有放在业主的购房金里吗?就像是博彩游戏,兑不兑现,是涨是跌,判断失误就得认,更何况不是所有业主都不懂法。您当那白纸黑字的合同是签着玩的吗。

这可不是坐庄,您也没有修改游戏规则的权力!

而广大业主们,如果开发商喊你补差价您也愿意,那您当然可以让他们为贬值负责。这样,下次开发商为了营销大幅降价,别忘了找他们“补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