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济南5月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近年来,非法集资案频发,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并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山东公安机关加大源头防控,力求有效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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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潍青介绍,2020年以来,山东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立案10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25名。同时,山东全面推进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韩卫华分析了当前非法集资案件的新特点:作案手法隐蔽性、欺骗性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花样翻新、手段升级,打着金融创新、网络借贷、资金互助、消费返利等幌子实施犯罪;涉及领域广泛,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同时,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养老服务等新兴领域案件多发;加速蔓延扩散,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高效便捷的现代通信技术和金融工具,发展人员和聚拢资金,扩张速度更快、社会危害更大。

对此,山东公安机关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办案、追赃挽损,最大程度挽回群众损失,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强化防范治理,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强化协作配合,努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非法集资防范大格局。

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为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谨慎理性投资,辨别主体合法性,多咨询专业人士,防止不法分子“吸金”后“跑路”。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