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没卖完的、大小和形状不合格的面包,不售卖,一律扔掉……5月4日,南京查处《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的首例食品浪费行为。据《现代快报》报道,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违规面包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行政约谈。

该事件引发争议。有网友留言,“卖不出去倒掉说明商家很有良心。”“这是对消费者负责,不属于食品浪费。”也有网友认为,“形状不合规又没坏掉,可作为处理食品出售,为啥要丢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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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并非对商家进行处罚,而是责令整改,“目前这家店基本整改到位”。

涉事面包店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事发前,会扔掉尺寸不合规的面包;事发后,会将尺寸不合规但食品质量无问题的面包捐赠给环卫工人等人群。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并非处罚,而是责令整改

“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对该面包店进行)处罚。只是责令改正,也是对于商家的提醒。”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目前这家店基本整改到位。”他称,此举“并不是我们要处罚商家,或者有些强制性的约束”,而是旨在由此让消费者、商家、企业进一步认识到《反食品浪费法》,“想督促和引导生产企业、餐饮饭店有更好的方式去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消耗品”,建立浪费违法、厉行节约的意识。

针对部分网友认为,扔掉当日未卖完的面包“是对消费者负责,不属于食品浪费”的观点,该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和反浪费是两件事,并不矛盾。比如,一些产品当天没卖完的就被扔掉了,但它的保质期其实有七天。怎么处理这些消耗品,我们是可以坐在一起讨论的。”他举例称,“比如现在有的面包店已经把边角料作为散装的食品进行销售。如果面包只是长得不那么好看,但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在这个前提之下进行销售,价格可以相对较低,也能避免了浪费,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事情。”他称,这些产品还可以进行捐赠、打折、买一送一,以及通过改进工艺等措施,来减少食品的浪费。至于捐赠到何处,他坦言,“可能每个企业有不同的想法,我们尊重企业的意见。”

至于有网友认为“不应将残次品进行捐赠”的观点,上述负责人明确表示,“我们说的捐赠,前提一定要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是健康的食品,是没有问题的,并不是拿过期的食品去捐赠。”

【面包店】

保证质量前提下会捐赠尺寸不合格的面包

涉事面包店的一位工作人员5月7日告诉红星新闻,事发前,尺寸不合规的面包是扔掉的;事发后,会将尺寸不合格但食品质量无问题的面包捐赠给环卫工人等人群,“我们捐赠时会讲好,保质期是到什么时候,在那个日期之前一定要食用完。”

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面包的保质期通常为三天,该店会于生产当日售卖。目前,卖不完的面包“会统一包装好,然后退给工厂。工厂接收到(通常)是第二天早晨,还在保质期之内。在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会做一些慈善。”同时,他们还会改进包装工艺,“之前是用一个大食品袋装起来,品相肯定有变化,有被压到的。现在全都用小食品袋,一个一个面包分装起来,不会被压到,也比较方便,工厂发给别人也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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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面包,是否会影响到正常的营业?该工作人员回应,“也还好吧,其实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嘛。毕竟企业要做大,都是这样子。”

也有网友担心,如果食用捐赠的面包后身体不适,将引起更多纠纷。对此,上述工作人员称,“这种情况只能尽量避免。我们只能保证面包没有问题,在食品安全的范围内去做。如果真的有这种问题的话,肯定要先带去医院检查。”

与此同时,对于如何进一步避免面包烤糊等情况的出现,该工作人员回忆,以前,轻微烤糊的面包会给流浪猫狗食用,“公司建议不要这样,因为毕竟烤糊了是影响食品安全的。烤糊的面包,是我们自己员工的问题,我们会有相关的惩罚制度,现在烤糊的面包已经很少了。”

该工作人员同时称,被责令改正并未对该店生意造成影响,客流量和事发前差不多。“之前没有像现在那么关注这一块(食品浪费),现在比较重视。现在我们所有的门店全都严格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 彭莉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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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不好看”就“报废”,莫以“质量”之名搞浪费

面包因“不好看”就被一扔了之,如今已不是商家“私事”。

《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后,严重的食品浪费行为,就将接受法律规制。图文无关。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文 | 胡欣红

当天卖不完的面包,要扔掉;甚至做大了、做小了、做扁了“不好看”的面包,也要扔掉。这种看起来是从顾客出发的做法,却造成了食品浪费。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违规面包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行政约谈了当事人。据悉,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南京向浪费食物的商家发出的第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开展的首次约谈。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反对铺张浪费已然成为共识。相比对浪费大鱼大肉的批评,对于商家因“不好看”或不够新鲜就把面包扔掉的做法,一些人似乎已习以为常,甚至被视为真正把消费者当作“上帝”的表现。

为此,现实中不少蛋糕店、面包店都打出“新鲜牌”。但商家淘汰“不合格”食品,固然是对消费者负责,但绝不能以质量控制之名制造“舌尖上的浪费”。就如这次被约谈的面包店,除了丢弃生产报废的面包外,每天销售不完的面包也一概报废处理,平均下来每天要报废数十个面包。

对于商家,此举虽也有所损失,但比起以此赢得的品牌声誉而言,数十个面包的代价或许是合算的。但是,当前的食品浪费问题,已不仅只是一本经济账,尤其是在《反食品浪费法》已正式实施的情况下,这有必要植入更多社会视角去考量。

事实上,对于“不好看”或不够新鲜的面包,商家完全可以通过食品捐赠、设折价专柜等方式处理。此外,有消息称,有超市自建养猪场,用临期食品喂猪,生产猪肉供应超市,再利用猪粪在租用的农田种水稻和蔬菜等。这种有机循环再生利用,也是一个可资借鉴的思路。

而且,之前,面包被一扔了之只是商家“私事”,但《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后,此举不仅要接受道义谴责,也可能会涉嫌违法。如,处置此事的执法人员就表示,该面包店存在严重的浪费行为,如当事人拒不改正,将被依法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当然,相比于大鱼大肉的“剩宴”和胡吃海喝的“吃播”等,出于质量控制目的而“淘汰”食品,性质有所不同。因此,对此执法的用意,更在于引导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除通过执法“倒逼”外,相关部门和单位还应积极给商家提供更多合理处置途径,共同杜绝这种“舌尖上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