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发案率大幅上升,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陷阱,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我们一起来了解以下内容: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四个典型特征:

①非法性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问题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都是非法的。

②承诺回报

投资有风险,投资收益都是预期的不确定的,而非法集资为了吸引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投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③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④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危害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2.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参与者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到权法律制裁。

3.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引发局部地区的社会动荡。

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

五、典型非法集资活动的“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域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

第二步: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等。

第三步:吸金。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部: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

六、非法集资的十种常见表现形式:

①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②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③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④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商家联盟、“快速积分法”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⑤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销售原始股、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⑥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⑦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⑧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⑨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⑩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11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假借老年人投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以投资养老基地、预售养老床位等项目为名,迎合老年投资人极其强烈的养老需求,往往以旅游考察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养老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描绘养老项目的未来,进而以预售养老床位等名义非法集资。

七、识别非法集资七招

第一招 看投资回报

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挡住利益的诱惑,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

第二招 看金融业务资质

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第三招 看是否法定注册合法企业

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第四招 看是否阳光操作

非法集资往往具有隐蔽性,其主要方法是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再发展下线,形成一个吸收存款的网络,吸收存款行为不敢公开,没有签订正规的或经过公证的合同和凭据,其存款一开始按承诺返利,其后不履行承诺。或编制所谓“好项目”在地下操作,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让一些群众的财富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损失。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购买那些在市场上公开发售的理财产品,千万不可参与“黑市交易”。

第五招 看网络舆情

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是否有非法集资舆情及违法犯罪记录。

第六招 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审慎决定

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第七招 看投资的资金去向。

正规的投资项目都清楚的说明吸收资金的用途,投资者也能够了解自身的钱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而非法集资吸收的资金,存入资金者很难知道其投资的钱干了什么,不知去向。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请您坚决抵御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信息来源:防非大数据

作者/来源:wuxia3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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