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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悬赏人:王拥军,男

出生年月:1971年3月28日

住址:芝罘区幸福中路61号内1115号

身份证号码:37060219710328****

未履行标的:被告烟台市荣健商贸有限公司、王拥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烟台日升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0000元以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9)鲁0612执257号。

凡向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拥军的下落,并协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王拥军的,给予10000元奖励。

牟平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2021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5日

举报联系电话:

0535-4289059 18506389907毕法官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来源:牟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