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0日至22日,湖南宁远县人民法院连续三日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满十四岁少女被诱拐强迫卖淫”的案件,11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案发时,受害人还只是个12岁、六年级在读的小学生,尽管几名被告人罪名不同,但都令人发指,其中年纪最大的52岁,最小的今年仅15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见网友被强奸后强迫卖淫

小佳是个苦命的孩子。2007年12月,小佳出生,三年后母亲因白血病撒手人寰,父亲悲痛不已,整天酗酒,导致精神错乱,除了昏睡,经常在家门口高声歌唱,2020年还住过三个月的精神病医院,婶婶就成为了小佳的监护人。

2010年5月,小佳在网上结识了20岁的李某利。和李某利的第一次见面,是由隔壁班的女同学带去的。数日后,两人再次相见,小佳被李某利带到宾馆里发生了关系,住后几天,小佳又被李某利性侵四次。

李某利有4个马仔小弟,都是未成年人,他在宾馆里犯案,4个小弟就在门口把风。小佳回忆说,如果自己不想跟他们出去,他们就骑着摩托车到村子里找她,把她载出去。

对于自己被性侵的事,小佳不敢与家人说,更不知道如何开口,这在她看来这是非常可耻的事情。

起诉书中,李某利等5人均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另外,李某利还涉嫌引诱卖淫。

宾馆老板帮忙联系嫖客

在这期间,李某利还曾控制潘佳卖淫。

小佳记得李某利曾告诉她,自己的身上背了案子,需要凑够十万元。起诉书上写着,李某利通过向小佳灌输“卖淫挣快钱”的思想,及许诺赚到钱后与小佳结婚等承诺,引诱小佳多次到宁远县旺都宾馆卖淫。

小佳向记者回忆,李某利有向自己洗脑,但是自己并没有听进去,现在也记不清李某利说过的具体内容。

记者查看李某利和小佳的聊天记录,发现小佳曾在聊天中多次告诉李某利自己不想去,李某利会在QQ上表示愤怒,诸如“你是不是要我发火?”“无脑”“你不来就不要骗我OK?我最讨厌别人骗我”“我最讨厌你这样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骗我”“不回信息是不是,装死是不是?”等。

此外,李某利还打得一手PUA“好牌”,通过博取小佳的同情,让小佳自责,“可能你心里不是那么在乎我,不那么爱我。”

李某利还表示自己要存十万元钱,小佳卖淫能帮她,自己在金钱方面压力很大。也会做一些并没有实现的承诺,比如接客多少就给她买手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已开庭审理暂未宣判

事发后,婶婶已为小佳办了转学,但她与同学的关系相处得并不好,她大声说话,会骂人脏话,同学比较疏远她,无奈之下小佳再次转学。如今,小佳在县城一学校上初中。

随着性格发生变化的,还有心理,小佳在学校里割腕了好几次,她经常控制不住的胡思乱想。

案发后,小佳的代理律师已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11名涉案人赔偿佳佳80万元,包括涉案的李某利及其4个小弟、两2宾馆老板和4名嫖客。

此案在宁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暂未宣判。

来源:观察台、百姓关注等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 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