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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增设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经过宝应县广大交警和辅警的努力宣传和查处,如今,醉驾入刑10年了,这些改变就在身边。

10年来,宝应县的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都有了显著增长,交警部门始终坚持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犯罪,作为防事故,保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酒驾醉驾违法查处力度始终不减,执法规范程度不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群众自觉拒绝酒驾的安全文明意识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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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从历次检查的结果来看,宝应的一些货车或者小型客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还是有所提高的,但是也有一些电动三轮车车主,还有一些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还有一些侥幸心理,时有发生酒驾的行为。

对于此类车辆,交警始终持续高压严管。同时交警查处酒驾的装备也有了很大改变,从当初让驾驶员在白手套上“哈气”,交警通过嗅觉判断驾驶员是否存在酒驾嫌疑,既不卫生又不准确,到现在交警部门统一配发了只需5秒,就能快速判断驾驶员是否酒驾的快检棒,大大提升了查处的准确性和现场车辆的滞留时间。

随着醉驾入刑、酒驾查处进入常态化和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提高,宝应的涉酒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交警部门表示,虽然查处打击酒驾违法犯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机动车越来越多,预防和治理酒驾工作仍旧任重道远。交警再次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 | 宝应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