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的一则新闻引发大家的热议,起因是因为什么呢?原来是一位保安送晕倒的老人到医院就医,最后因为老人死亡而摊上了大事,家属把保安告了,并且要求赔偿49万!

浙江嘉兴,已经年逾七旬的王老太提着两袋玉米在小区内向居民销售玉米时突然晕倒,正在小区内巡逻的保安小叶看到后立马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陪同王老太前往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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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幸的是,王老太因为存在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性疾病,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王老太的家属认为保安小叶在巡逻时曾驱逐王老太,陪同去医院也是因群众推他去,进而将保安小叶和物业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9万元。

目前,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叶和王老太没有肢体接触,且王老太的死亡诱因不能排除事发时高温、劳累等因素,因而驳回了王老太家属的全部诉求。

王老太在年逾七旬并且身患多种基础性疾病的情况下,仍然提着玉米在小区内销售,并且在销售过程中不幸身亡,其遭遇确实令人感到同情。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仍然需要讲究法和理的平衡,不能因为出了这样的事,而把天平倾斜于“弱者”一方。

从法律角度来看,本起事件属于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事件的原告方为王老太的家属,被告方为保安小叶和其所在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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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老太的家属来说,其作为原告方,如果要主张保安小叶的行为和王老太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必须要承担一定的举证义务,如果不能举证证明保安小叶存在过错行为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撑其诉求的,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对于上了年纪的老人,而且是本身有一些基础性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的老人,子女一定要注意做好日常的照料,以免意外的发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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