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市45岁杨姓男子曾尾随陌生女子进公寓,在楼梯间强脱女子内裤遭判刑,出狱后不知悔改,去年杨在捷运见一名女子穿短裙,便坐在女子对面拿出手机,边偷拍女子内裤边抚摸生殖器,经女子发现报警。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妨害秘密罪将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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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指出,杨今年2月12日晚上11点,搭乘台北捷运见车厢内的林姓女子穿短裙,便坐在林女对面,林女途中换车,杨尾随,见林女坐进车厢,杨在对面拿出手机录下林女短裙、大腿、内裤等部位长达9分多钟,同时将手伸入内裤抚摸生殖器,被林发现报警。

检察官根据监视画面并传唤目击杨偷男拍行为的谢姓乘客,依妨害秘密罪嫌将杨起诉,另林女提告杨公然猥亵,检察官认为杨抚摸生殖器时间太短,又无裸露生殖器,不构成公然猥亵要件。

杨男多年前曾尾随一名女子进入公寓,女子觉得奇怪,杨谎称他是公寓住户;成功跟着女子进入公寓后,在楼梯突然将女子裙子掀起,脱掉内裤,事后遭法官判处3年6月有期徒刑,2014年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