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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和省政府《关于同意临汾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晋政函〔2021〕37号)精神,现将我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公告如下:

一、尧都区撤销河底乡,整建制并入枕头乡。以原河底乡和原枕头乡的行政区域为枕头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枕头村。

二、尧都区撤销贺家庄乡,整建制并入县底镇。以原贺家庄乡和原县底镇的行政区域为县底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县底村。

三、隰县撤销陡坡乡,整建制并入寨子乡。以原陡坡乡和原寨子乡的行政区域为寨子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寨子村。

四、蒲县撤销红道乡,整建制并入蒲城镇。以原红道乡和原蒲城镇的行政区域为蒲城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返底村。

五、吉县撤销东城乡,整建制并入壶口镇。以原东城乡和原壶口镇的行政区域为壶口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陈家岭村。

六、汾西县撤销邢家要乡,整建制并入和平镇。以原邢家要乡和原和平镇的行政区域为和平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和平村。

七、翼城县撤销浇底乡,整建制并入隆化镇,镇人民政府驻隆化村。

八、洪洞县撤销山头乡、左木乡,合并设立山目乡。以原山头乡和原左木乡的行政区域为山目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三交河村。

九、永和县撤销南庄乡、打石腰乡,合并设立望海寺乡。以原南庄乡和原打石腰乡的行政区域为望海寺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刘家腰村。

十、古县撤销石壁乡、永乐乡,合并设立三合镇。以原石壁乡和原永乐乡的行政区域为三合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石壁村。

十一、浮山县撤销北韩乡、北王乡,合并设立北王镇。以原北韩乡和原北王乡的行政区域为北王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北王村。

十二、浮山县撤销张庄乡、米家垣乡,合并设立张庄镇。以原张庄乡和原米家垣乡的行政区域为张庄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张庄村。

十三、大宁县撤销太古乡、徐家垛乡,合并设立太古镇。以原太古乡和原徐家垛乡的行政区域为太谷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徐家垛村。

十四、安泽县撤销杜村乡。将原杜村乡的郭庄、桑曲、小李、杜村4个村委会并入良马乡,设立良马镇,镇人民政府驻良马村;将原杜村乡的河阳、文洲、苏村、东唐4个村委会并入马壁乡,设立马壁镇,镇人民政府驻马壁村。

十五、翼城县撤销王庄乡,设立王庄镇。将隆化镇的史伯村委会划归王庄镇管辖,将王庄镇的上石、北冶2个村委会划归唐兴镇管辖。调整后,王庄镇辖弃里、辛史、鄢里、董家洼、范村、河上、丹朱、龙女、王庄、郑庄、东庄、辛安、古署、孝义、新村、岳庄、北丁、史伯18个村委会,镇人民政府驻王庄村。

十六、洪洞县撤销辛村乡,设立辛村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十七、蒲县撤销乔家湾乡,设立乔家湾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十八、永和县的阁底乡更名为乾坤湾乡。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十九、永和县的交口乡更名为楼山乡。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临汾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