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不严,师之惰”,这是我国传统教育中一句耳熟能详的老话。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观念随之变化,我们对师生关系的理解也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么,这种教育理念与教育方式还有可行性吗?

河南某位小学老师常某,就因为“严格要求学生”,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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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9岁小男孩,被老师体罚,导致头皮头骨分离。

5月6日,河南平顶山的这位涉事家长在网络平台上发声,阐述了事件的前因后果。

她的小孩今年9岁,在平顶山某小学上三年级,孩子所在的学校在当地教学质量名列前茅。

3月5日,在每周1节的信息技术课上,小男孩因和同桌讲话,被老师常某揪着头发往前台前面拉。

家长称,同时被“处理”的还有另外2名同学。因为自己孩子头发较短,被揪的时候本能后退,让老师常某理解为学生在反抗,于是加大了揪头发的力度。

如果,能够预料到“这一揪”的严重后果,常某当时一定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处理学生的违纪。

因为,9岁男童事后被诊断为“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和头骨分离了。

家长报警,经过司法鉴定,为结构性损伤轻伤二级。

家长称,报警之后,在警方的协调下,和学校和涉事老师进行了2次调解。

常某提出愿意赔偿50万元,希望家长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同时不要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孩子以后出现任何问题,不再追究他的责任。

家长拒绝了常某的提议,5月1日,老师常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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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的诉求

在家长发布的文章中,家长提到:

住院期间,校方和老师多次表达歉意,也多次探望了孩子。

但在责任认定的时候,校方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将事件定性为教师常某个人的师德师风问题,与学校无关。

从上面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家长的诉求之一:学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家长拒绝涉事老师常某的提议,并称“希望他能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

这是家长的诉求之二,当然,常某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为自己的行为买了单。

那么,校方应不应该承担某些责任呢?

老师,请不要找借口

有人说,现在的佛系教师越来越多了。

也有教师说:

老师很傻,很多时候,本着为学生好的想法,结果却落了个自己不得好的结局。

确实,这种说法好像有道理。可是,我们老师和父母们,很多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我们的确是为孩子好,我们的确是在爱着他们。

可是,我们表达的方式,我们采取的方式,能让孩子接受吗?

“爱”是出发点,但并不能将之作为我们所有行为都正确的理由。

爱,也必须讲究方式。所以,老师严格要求学生其实并没有错,错就错在方式、方法。

“为学生好”并不是老师“严格要求学生”合情、合理乃至合法的理由。

写在最后‍

我不希望“佛系老师”越来越多。

而“教不严,师之惰”这句话也并非过时了。

只是,时代不同了,对老师的要求可能更高了:

不能再采取最简单最粗暴的“严格教育方式”——体罚学生了。

我们应该继续呼吁老师“严格”些,但又希望老师们,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之有法”、“严而有度”。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