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A,基金代码:005720;基金简称: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C,基金代码:005721)的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前海开源”)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起,至2021年6月6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0层

联系人:前海开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联系电话:0755-83180455

邮政编码:518040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具体参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5月7日,即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各项中的身份证件、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1年5月7日起,至2021年6月6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指定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如下: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0层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人:前海开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联系电话:0755-83180455

五、计票

1、本次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平等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或表决意见空白、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即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本次议案审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修改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顺应市场环境变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现提议对《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内容进行修订并对相关事项进行授权,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相关内容。

具体决议内容如下:

1、将《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部分,由原表述: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整为: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根据上述条款修改,考虑到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中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时选择持续运作的解决方案。

本议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相关内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二

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6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计票结束之日止。若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另有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前海开源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3、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