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兴的一些拆迁小区里会有一个“临时菜场”,卖菜和买菜的都是小区的业主。菜品种类还挺丰富,有蔬菜,有鱼,甚至有河虾和黄鳝。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妨碍小区居民进出,在一块固定场地买菜的话,保安也不会进行劝退。不过去年6月的一天下午,嘉兴某小区内,业主王老太拿着两大袋玉米在小区道路上一边走动,一边向路过的居民兜售。保安小叶正在巡逻,看到后对王老太进行了劝阻,维护小区内的正常秩序。

傍晚时分,王老太突然跌坐在路边,随后直接晕倒了。保安小叶正好路过,看到后和王老太的家人一起把王老太送到了医院。王老太70多岁,本身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糖尿病,在医院治疗10天后,还是与世长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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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王老太的家属觉得王老太发病是因为与小叶发生争执所致,所以把小叶以及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合计49万多元。

不过法院调取监控后发现,事发当天王老太并未与小叶发生肢体接触,也不存在暴力驱赶和激烈争执的情形。王老太晕倒系基础性疾病导致,保安和物业不存在责任。于是驳回了王老太家属的诉讼请求。

这里要为嘉兴法院的公正审判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