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民王先生向奥一新闻反映,称4月14日,其朋友叶女士在坪山区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时,由于麻醉医师不在身边看护,麻醉药输液管长时间堵塞未流通无人察觉,导致手术过程中,叶女士一直清醒着忍受常人难以承受的刀割剧痛和内心恐惧……

“手术中全麻药效不足,病人眼睛哭到红肿都没人发现”

她在坪山人民医院做的是妇科手术,过程中是用的全麻。全麻是非常危险的,需要麻醉医生全程陪在身边,但手术中途麻醉医师却走开了。朋友在手术中醒来,能清楚感受到手术器械划开腹部的剧烈疼痛,当时因为部分麻醉作用,她说不出话也动弹不了,眼睛哭得红肿都没人发现,近乎绝望,太可怕了!

王先生告诉奥一新闻记者,在全麻手术中,病人长时间清醒属异常状况。有护士向他透露,本来应该负责这场手术的麻醉医生当时走开了,后来发现病人的异常反应,才赶紧找来麻醉科主任来接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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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全麻”即全身麻醉,指麻醉药经呼吸道吸入、静脉或肌肉注射进入体内,产生中枢神经系统的暂时抑制,临床表现为神志消失、全身痛觉消失、遗忘、反射抑制和骨骼肌松弛。而全身麻醉的实施需要经过麻醉前处理、麻醉诱导、麻醉维持和麻醉恢复等几个步骤。

全麻手术并非“打一针、睡一觉”那么简单,除了术前评估、术后镇痛,手术中还需要麻醉医师全程守在病人身边,不断查看病人的状态,及时调整各种用药和剂量,保证病人处于最佳状态。

在关键的麻醉维持阶段

病人为什么会醒来

并且长时间没人发现?

王先生查看手术监控,看到刚开始输液时滴管还处在半满的状态。正常情况下药水会占滴管容量的三分之二左右。

“但过了十几分钟,滴管开始出现堵塞迹象,直到15分31秒,滴管中药液接近容量的4/5,完全堵塞。我朋友就是在这期间醒来的,当时手术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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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说当时是因为麻醉输液管折叠堵塞,导致麻药只输了五分之一,人才会醒来。”

王先生告诉奥一新闻记者,麻醉科主任已向他解释手术中病人苏醒的原因,但却逃避回答为什么那么长时间没有发现病人的异常,仅表示这是科室管理不到位,是他们的疏忽,并进行了口头道歉。

王先生还向记者透露,大部分医院都有明令禁止医生在进行手术时使用手机,但查看监控时,发现医生有短暂接听电话。

“医生做手术期间接听电话,这是在拿人命当儿戏呀!”

“她天天做噩梦,靠安眠药入睡”

奥一新闻记者提出采访当事人的请求时,王先生表示:“目前不方便,她现在天天做噩梦,有时还需要吃安眠药才能睡得着,我们都尽量不让她再回忆这件事增加恐惧。

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叶女士在手术当晚,因疼痛和恐惧无法入眠时写下的日志,文中叶女士大致描述了手术前后以及过程中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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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女士在日志中表示,自己在注射麻醉药物后有短暂地失去意识,但不久后便苏醒过来,并能清晰感知到手术细节和听到医生对话。由于麻药作用,即使感到恐惧,身体也不受支配且无法发出声音,只能尽力睁着眼睛,医生却没在意。待药效消退一些后,叶女士尽力抖动双脚,医生才发觉问题。

据了解,叶女士在日志中提及的“术中知晓”也叫“麻醉觉醒”,指全身麻醉过程中发生意识的恢复,病人对周围环境或声音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感知与记忆,全身麻醉后病人能回忆术中发生的事情,并能告知有无疼痛等情况。“术中知晓”属于全麻严重并发症之一,会对患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精神障碍。

院方:“正以极大诚意沟通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王先生表示,因为叶女士术后的状态一直不是很好,担心落下什么后遗症,为以防万一,要求医院出示正式书面道歉以及事故后遗症责任承诺函。但手术过去两周,院方仍在试图推脱责任,没有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回应问题,并拒绝患者诉求。

随后,奥一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坪山区人民医院医务科和信访办咨询事情经过与处理情况,工作人员均未给予答复。

记者致电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尚不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会对医院作出相应处罚。

随后,奥一新闻记者向坪山区人民医院办公室发去采访函,目前得到的答复是:“对患者的信访,我院一直非常重视,以极大的诚意多次接洽沟通交流,目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将继续以诚恳的态度听取患者的意见,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寻求解决办法。”

律师看法

针对叶女士遇到的医疗纠纷

记者采访到了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

郑律师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医务人员在手术过程中擅自离开导致全麻手术麻药注射出现过失,造成病人损害,病人可以与医院进行调解磋商,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郑律师还提醒:在生活中如遇侵权损害,要及时留存证据,必要时相关录音视频等可以进行公证留存,避免未来维权时证据毁损导致举证不能。

奥一新闻见习记者 李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