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结合城市发展用地需求、邯钢退城搬迁、土地储备等工作实际及新增建设用地征转进程,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并发布了本计划。

邯郸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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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年度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发挥土地调控作用、科学管理国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具有宏观调控和管理的双重功能。

合理编制202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作出科学安排,能够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减少土地市场运行的盲目性,为完成低效用地处置任务提供有力抓手,对盘活存量土地,对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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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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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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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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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分类调控目标和加快制定住宅用地供应规划与计划的函》(国土资利用函〔201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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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主城区土地储备和出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邯政规〔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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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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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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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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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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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维护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科学编制、统筹兼顾、重点保障、满足供给,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加快经济转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城乡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快新城规划建设,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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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城乡统筹原则认真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实现城乡土地合理功能分区,提高城乡土地利用规模效益;实行城乡综合开发建设,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城乡土地利用积极向空间拓展,实行立体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供给能力。

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主的方针,坚持各业用地走“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展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的发展道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供需平衡原则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分析土地市场供求关系,以需定供,规模适中。通过执行供地计划,合理调控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有序和健康发展。

深挖存量原则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和低效用地处置力度,深挖、盘活存量土地,不断拓展用地空间。优先安排供应纳入低效用地处置任务地块,对可供地块的数量、条件和可供地方式进行充分调查,新增用地指标和存量用地盘活通盘考虑,充分利用空闲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三、范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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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市辖区的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肥乡区和峰峰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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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计划期一年,计划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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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500.5067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246.870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3.10%;存量建设用地253.636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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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拟通过出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69.849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4.63%;拟通过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30.657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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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5.975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40%;工矿仓储用地462.705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0.84%;住宅用地301.554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0.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7.938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19%;交通运输用地289.47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9.29%;特殊用地32.859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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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以《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城市布局为主要依据,结合邯郸市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安排供地布局。

市储备地406.157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07%,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

邯山区83.368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56%,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丛台区153.701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24%,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复兴区154.697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31%,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121.996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13%,以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主;

冀南新区146.020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73%,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永年区182.193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2.14%,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为主;肥乡区126.999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46%,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为主;峰峰矿区125.372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36%,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为主。

五、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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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发展用地,优化空间结构布局

围绕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强城市活力和辐射带动力。加快建设东部东湖新城、南部滏阳新城、西部生态新城、北部产业新城,做优中部老城区,进一步提高市区快速通行能力。加快老城改造提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区、住宅等重点工程项目用地的供应,确保城中村征迁改造、回迁房、园林水系、路网管网等配套工程用地的供应。

按照便民、急需的原则,搞好老城区提档升级,加大幼儿园、中小学、公园绿地等配套基础设施用地的供应,打造现代化宜居城市。继续加大园区投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园区聚集项目水平,打造新兴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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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配套设施用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对养老、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并保障土地供应规模。着力补齐文教体卫等民生配套设施的短板,提高公共配套设施水平。保障公共管理,加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体育、卫生、服务用地土地供应,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民生急需项目配套,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和发展承载能力,建设中小学教育设施和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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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合理确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切实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力度,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对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做好公租房保障,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以保障住房供给为目标,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机制,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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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工作力度,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效益优先,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文化体育、卫生健康、转型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大力保障基础设施、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用地,统筹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努力推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配置,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严禁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应土地。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情况,统筹“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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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市场供需平衡

强力攻坚批而未供土地,坚持以供为主、供撤结合,加强处置力度,促进土地市场供需平衡。一是对批而未征土地,尽快组织征收,限期补偿到位,达到净地要求,具备出让条件;二是对征而未供土地,符合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近期完成土地供应工作,没有意向单位的项目用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房地产用地做好有序供应。此外,要完善批而未用土地处置的长效机制,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实行“增存四挂钩”机制,低效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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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力度,促进集约节约用地

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对供而未用土地,坚持以用为先,实行分类处置。对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要加强调度协调,落实责任,促进项目开工建设;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采取约谈、信用惩戒、征收土地闲置费等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闲置土地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依法无偿收回。

对用而未尽土地,参照闲置土地处置程序,采取分割转让、签订补充合同、有偿收回、追究违约责任等处置措施。探索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模式,土地出让合同除规划设计条件、时间要求等指标外,要将投资强度、能耗、环境、亩产税收等标准纳入出让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建立退出机制,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实施动态巡查,做好供后监管工作。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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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公示,严格计划执行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土地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本供地计划内所列项目应按时序、有步骤的科学合理供应。严格计划管理,一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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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完善供地条件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共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各项工作,确保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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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强化督导考核

按照“简政放权、责权统一、促进发展”的原则,主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实行市、区分级共享管理模式。年终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做地完成情况、委托土地出让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率较低的,市政府对该区政府(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并视情况降低该区政府(管委会)土地出让的收入分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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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系统,加强批后监管力度

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完善措施、跟进监管,以自然资源“一张图”为平台,建立完善建设用地“批、征、供、用”全程监管系统,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督促用地单位按期有效开发、杜绝闲置,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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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场行为,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

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调动社会各界监督供地的积极性,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减少土地供应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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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计划的执行率

建立健全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整。在每个供应年度完成后,对该年度供应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供应指标,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随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根据市场调控政策,年中及时调整该年度供应计划,提高土地供应计划的可操作性、严谨性和科学性。

本计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

附件1: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表:

附件2: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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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1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01.5549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290.245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90.2450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000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11.3099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11.3099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000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0000公顷,详见附件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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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中“2021年各地住宅用地计划供应规模和公告供应量不得低于近五年(2016年-2020年)平均完成交易量”和“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10%”的要求,结合邯郸市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

在区域分布上,市储备地计划供应67.6722公顷,邯山区计划供应17.8460公顷,丛台区计划供应13.2894公顷,复兴区计划供应39.0353公顷,经开区计划供应14.3333公顷,冀南新区计划供应22.1641公顷,永年区计划供应52.8400公顷,肥乡区计划供应28.6666公顷,峰峰矿区计划供应45.7080公顷,能够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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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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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完成时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本级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组织开展协调调度、监督考核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土地出让收入核算和收缴、相关资金拨付等工作,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土地做地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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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编制计划。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结合邯郸实际情况,精准把握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时序和结构,增强编制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严谨性,正确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维护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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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金保障。加强土地收储财政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及时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等相关费用,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发挥好财政工作的保障、支撑和导向作用,完成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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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信息公开。经邯郸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向社会公布实施,在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开,网址为http://zrgh.hd.gov.cn。

附件2-1: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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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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