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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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映基本情况

郑村镇半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胡海军侵占村民胡某枝的耕地0.94亩, 堆放煤矸石,导致村民无法耕种,破坏生态环境。(胡海军还打过当事人)

二、调查基本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与第十七批 D2SX202104230077反 映问题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0.94亩耕地,原为半峪村村民胡某忠承包地,承包面积0.6亩,2018年土地确权登记 时,将该地块承包人由胡某忠改为其女胡某枝举报人, 地块面积调整为0.94亩。该地块处干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环评指定的排矸场附近,但已撂荒多年。2008年期间,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堆放矸石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占了群众的耕地,2019年6月该公司将此处进行了恢复。对胡某枝的诉求,经郑村镇政府多次沟通,提出用兑换土地或经济赔偿等方法协商解决,但因胡某枝要求过高无法达成一致。

三、完成和整改情况

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已对郑村镇半峪村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于2021年 5月5日前对破坏的耕地进行覆土恢复整治, 经沁水县自然资源局验收达到耕种条件(责任 单位:沁水县自然资源 局;责任人:王逢珏;整改措施:对破坏的耕 地进行覆土恢复整治并 达到耕种条件: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5月5 日前);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到位并加强后期耕种管护。(责任单位:沁水县郑村镇政府;责任人:王成东;整改措施:对破坏的耕地进行覆土恢复 整治并达到耕种条件;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 5月5日前)

来源:晋城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