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电话是宝贵的公共资源

是群众在危难时刻最先想到的“定心丸”

更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

救助危难时的依靠

现实中,总有些人罔顾法律法规

肆意拨打110谎报警情

非法占用公共资源

近日,深圳市罗湖警方就接到这样一宗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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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一名女子报警称:在罗湖区某小区6栋一房间内,有男子“嫖娼不给钱还打人”。接报后,东晓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在该房间内发现一名49岁的男子邓某,然而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后,却并未发现警情中描述的情况,邓某也是一头雾水。

据邓某讲:5月1日晚,他和35岁的女友许某先后去两间酒吧喝酒,许某先行离开后,他也回到家中休息,并没有“嫖娼打人”。民警将报警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事情终于真相大白。

原来,报警人就是邓某的女友许某。5月1日晚,两人一起在福田区某酒吧喝酒,后又到罗湖区邓某朋友开的酒吧喝酒。在该酒吧内,有几名女工作人员向邓某推销酒水,许某看到后顿时“吃醋”,感到很生气,就先行离开了酒吧,过了一会儿她仍然觉得气愤难平,就拨打110谎报警情称有人嫖娼不给钱还打人。

民警询问邓某时,她一直以醉酒后丧失理智为借口进行辩解,但作为一个精神健全的成年人,饮酒不是排解情绪的唯一途径,更不是违反法律的借口。目前,许某已被罗湖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罗湖警方提醒市民:遇到感情纠纷时要理智处理,切忌采取极端方式,喝酒并不是 “救命稻草”和不负责任的借口,酒后违法犯罪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此外,谎报警情、案情属于违法行为,不但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甚至还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对于恶意骚扰110、报假警、阻碍民警执法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采写 |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姜飞

编辑 | 林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