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5月5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塔河镇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根据当地群众拍摄的画面显示,在案发现场共有4名成年人倒在血泊中,根据知情者透露,该案疑似因家庭内部矛盾引起,行凶者为被砍一家的女婿,女婿在砍人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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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村民介绍,事发地为塔河镇塔河村一组,行凶者为当地一户人家的女婿,其持刀砍伤了妻子、岳母和邻居3人,在行凶的过程中,女婿自己也受了伤,最终自杀。

根据另一位村民介绍,行凶者的老婆姓李,当时,邻居看到一家人发生了矛盾,准备去劝架,结果被李某的丈夫砍伤了,至于李某的丈夫为何要砍人,这位村民表示自己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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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此事向塔河村村干部求证,但村干部表示不接受采访,在5月5日晚上,宣汉县公安局的民警称,已经接到了报警,案件正在调查中。

目前,伤亡情况暂不明,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具体情况有待警方通报。

绥青新闻提醒您:

李某丈夫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根据村民介绍,李某的丈夫已经自杀,是否死亡并不知道,如果李某丈夫并未死亡,在救治好了之后,当面临死刑的判罚,如果李某的丈夫已经死亡,公安机关在查明案情后则将撤销案件。

至于民事赔偿部分,在凶手的个人财产范围内,即便其已经死亡,即便其伤害的是丈母娘和妻子,其也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还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