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在这里金庸先生犯了一个错误,为什么这么说呢?在书中金庸提到这个“南院大王”地位显赫,完全是属于那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但从事实上看,乔峰头上还有五座大山

一、辽代官职

一开始,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将契丹部落分为了五院部与六院部,后来到了辽太宗会同元年(938年),开始将两院部改为了两大王院,也就是所谓的“北大王院”和“南大王院”,两者之间各有分工,互不相妨。

但是辽国建都于潢河流域的上京地区,因为幅员辽阔,所以在不同的统治区域其政策有所不同,最典型的就是采用了南北面官制:即以上京为中心的契丹旧部和西北游牧部落地区,采用原有的奴隶制;而南部的燕云十六州,则采用汉人传统的封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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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在南北面官制下,最高的权利机构便是南北枢密院,分掌契丹的军政和民政;两院之下,设立了南北宰相府,后族萧氏掌管南宰相府、耶律皇族掌管北宰相府,用以佐理军国大政;接下来,便是我们熟知的南北大王院,北北院大王掌北院部族军民之政,南院大王掌南院部族军民之政。

也就是说南院大王虽然品级很高,但是仍然在大于越、枢密使、南北宰相和北院大王之下,所以他其实并不是金庸笔下所谓“一人之下”,而是“五人之下”,因为辽国的核心是北面官,北部控制着契丹旧部强大的武力,并随辽主四时捺钵,可谓权利核心。相比之下,南面就是权力外围了,主要管理的是南部汉人和渤海人的事务。

二、南院大王

另外,我们翻看辽国历代南院大王的名单里,有“富民大王”耶律挞烈,以及耶律斜轸、耶律海里、耶律吼、耶律善补、耶律颇的等人。可以说,在这个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不仅完全没有汉人,甚至连皇后的族姓萧氏也没有出现过,也就是说在真实的历史上,这么重要的位置一定是只有国姓耶律的契丹人才能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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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作为小说中北归的契丹人,乔峰即便是恢复了辽国的国舅之姓改姓萧,但在理论上皇帝以及枢密院也是绝不会将南院大王的位置交给他的。因为在辽国分设南、北两套政治系统之下,“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治汉人”,这样一来可以避免了因为文化习俗冲突带来的族群矛盾问题。北面官主管“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官则主要负责“汉人州县、赋税、军马之事”,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让一个心向汉人的契丹人管理汉人,统治者难免会有些放心不下。

所以,综合以上情况来看,金庸笔下的乔峰并不如原著所说的那样权力很大,仅在结义兄弟耶律洪基之下,事实上他要行使权力的话,还是会遭到很多机构的掣肘与制约,这是来自政治和民族上的需要。